【直报网北京8月27日讯】(康恩贝)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这是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颁布以来的第二次系统性、结构性的重大修改,将药品领域改革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为公众健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对此,全程列席此次会议的康恩贝集团董事长胡季强认为: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充分体现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宗旨,以法律形式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全面确立了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对药品实行全生命周期、全过程、全方位、立体式严格监管,对违法行为加大了惩处力度;同时,法律对鼓励新药创制和市场急需的各类药品优先评审审批作出了规定,并明确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应该说,这是一部保障和促进全民健康的好法。
在参加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会期间,胡季强曾多次向大会提出修改药品管理法的议案。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员会修订药品法专题研讨会上,他提出了一些对药品管理法修订有重要价值的意见建议。正是这次会后,全国人大决定对药品管理法从修正到进行全面修订。期间,胡季强提出的有关“规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独立技术评审体系”、“科学确定药品的定义”及“不必限制互联网销售一般处方药”等意见建议,已经被修订草案一审稿、二审稿采纳。 在8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的会议上,胡季强又对修订草案提出了十多条修改建议。其中,他提出的有关“单列一款鼓励儿童药研制创新”、“完善药品追溯制度”、将“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明确写入相关条款”等建议被采纳或部分采纳。会议期间,他还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相关负责人多次交流修法意见,这些意见会后将转给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实施细则时作参考。 在26日上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就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袁杰主任表示,这次对药品管理法进行全面修改体现了“四个最新”:第一个新,就是把药品管理和人民的健康紧密结合起来,在立法目的里明确规定了要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第二个新,就是坚持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上市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坚持社会共治。第三个新,新在坚持新发展时期的问题导向,药品管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坚决贯彻“四个最严”的原则。第四个新,就是新在发挥法律的最高权威作用,围绕提高药品质量系统对药品管理做出规定。 刘沛司长表示,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总则就明确规定了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同时增加和完善了十多个条款,增加了多项制度举措,为鼓励创新,加快新药上市,满足公众更好地用上好药、用得起好药释放了一系列制度红利。 此次药品管理法的修订,体现了党和政府民生为大的务实担当精神,以及对新时代民生建设新问题、新需求、新内容的深切关注。胡季强认为,这次修法,必将有力推进我国药品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医药行业技术和管理进步,促使药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更好地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希望国务院以及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尽快修订实施细则和配套规章,使新修的药品法尽快得以实施。 胡季强要求全体康恩贝制药人,要带头认真学法、严格守法,以父母之心做好人做好药,为全民健康提供安全有效的优质药品! (原标题:药品管理法完成大修 康恩贝胡季强多次参与修法讨论)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