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11日讯】(兰州晚报)“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更加不能替代药品。”“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3·15”期间,兰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监管职责,对兰州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展开集中检查,并通过多种形式向消费者普及保健食品选购知识。
检查保健食品 选购保健食品要谨慎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随着消费者意识的提高、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的普及,有关保健食品的投诉量呈现下降趋势。”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说。在亚欧超市,记者注意到,食品区专门设置了保健食品销售区域,并在货架上方设置了警示标语,“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更不能替代药品。”“在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提示语是每个经营保健食品的商家必须要做到的。”该负责人说,“从现场检查情况看,亚欧超市在保健食品的管理和销售上做得还是非常到位的。”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生保健成了老百姓谈论最多的话题。如何安全选购保健食品?“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该负责人说。 “送鸡蛋”“听讲座”“买产品还能旅游”……前些年,说起保健食品,就不能不提这些关键词。但是随着新的《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国家对于保健食品的监管一再收紧,严上加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20年以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以保健食品“陇原护老”行动为抓手,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广电局、市广电总台7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162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单位26家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095家次,责改49户次,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2万余元。”该负责人说。 74支‘银龄护老队’当好“侦察兵” “从近年来我们受理的保健食品投诉看,独居老人、空巢老人成了不法分子的主要目标。”该负责人说,“从与投诉人的交流中,我们发现无论是讲座还是咨询活动现场都很热闹,大家在一起说说笑笑,很能抓住老年人的心,一些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老年人渴望被关注的心理而实施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除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各区县街道(乡镇)还组建了74支由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年群体为成员的“银龄护老队”,通过培训教育,把“银龄护老队”打造成为一支实实在在的生力军。这些“宣传员”“侦察兵”深入大街小巷,及时发现违法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窝点及欺诈团伙信息,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要注意“几个不要”“几个凡是” 针对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除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外,一定要注意“几个不要”和“几个凡是”。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蓝帽子”标识,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凡是声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凡是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凡是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参加。 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原标题:兰州市严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 全面普及选购知识)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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