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16讯】(食品科学杂志)自权健事件后,浩大的保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在规范行业秩序的同时,也带来了我国保健行业的消沉。与之对应的是,进口保健食品受到持续的追捧。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对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的监管态度并不一致,立法的不健全和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加剧了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的低迷。 市场规模已超1500亿元 据《2021Q1中国保健品及NMN市场研究报告》显示,中国自200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9年中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从目前的趋势来看,未来中国老龄化速度会以较高斜率上升,“十四五”期间中国或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2030年之后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或超过20%,届时中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对养老保健等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会提升。保健品行业作为老年群体的刚性需求,作为整个养老产业的重要一环,市场规模已超过1500亿元。未来随着老龄人口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深入发展,越来越多老年人开始重视养生保健等方面,保健品已成为日常需求。 2021Q1,超过九成中国老年人在保健品上的月均消费主要集中在500元以下;在选购保健品时,老年人更多考虑功效,口碑及品牌的影响反而更弱。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大众的健康养生意识越来越强,老年人身体素质偏弱,患病几率偏高,是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的主要患病人群,故老年人在购买保健品时比较注重产品的功效。然而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对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的监管态度并不一致,立法的不健全和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会加剧影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的低迷。对此,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的邓勇旨在针对统一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的监管尺度提出明确的路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健需求,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1.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监管现状 国产保健食品监管现状 现实中,保健食品市场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虚假宣传,夸大产品的功能,明示或暗示有预防、治疗疾病的功能。企业在包装、说明书和标签上作假,增加未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以扩大消费人群而牟利。从2017年开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各部门对食品安全欺诈和虚假宣传进行专项整治。 进口保健食品监管现状 在美国,与保健食品相应的概念是膳食补充剂。对膳食补充剂采取较为宽松的监管方式,强调企业与行业协会的自律。膳食补充剂无须进行上市前的安全性审批,而是实行备案制度,由企业对成分的安全性和产品功能声称的科学性负责。生产商提出上市要求,向FDA提供安全性证实资料,FDA不需要对资料进行审核。如果FDA发现该产品存在安全问题,可宣布其为伪劣产品,是一种事后救济的方法。 2.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立法模糊导致监管部门认识不一 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不同部门有不同标准。立法上未达成统一标准,使得行政监管标准也难以统一。不仅虚假宣传夸大保健食品功能的事件频发,还出现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的保健食品流入市场的现象,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有毒有害保健食品不仅来自国内,也有可能来自国外,特别是在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景下,使国民“崇洋媚外”心理愈发严重,这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进口食品激增,特别是以奶粉、保健食品为首的食品。 监管尺度不统一 国产保健食品面临着严格监管而国外保健食品却相对缺乏监管,而我国公民却要承担进口保健食品的经济风险和健康风险。从监管的阶段上看,对进口保健食品施行监管的是入关前的检测和入关后的市场销售及有限的事后处罚;对国产保健食品则是全方面监管。此外,在监督力度上,国产保健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抽检,实行更为严格的标准,而进口保健食品则由海关部门抽检。保健食品是用来调节特定人群某些机体功能的产品,因此,适宜人群与不适宜人群相关信息均应按要求在标签和说明书中载明。 3.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宣传监管不统一的原因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以来,虽然经历了两次修改,但依然没有将国产保健食品的监管与进口保健食品的监管标准统一。这造成了国产保健食品的优势变为劣势,本土品牌在严格的保健食品监管规则下进行经营,而进口的保健食品在我国的经营销售却缺乏监管,给国产保健食品造成了不公平竞争的局面。 4.统一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宣传监管法律保障思考 补充相关立法 应将进口膳食补充剂纳入保健食品管理,完善相关立法,一方面严禁将进口保健食品披上食品的外衣逃避监管;另一方面防止将普通食品制成胶囊、丸剂、片剂等形态充当保健食品牟取暴利。美国膳食补充剂在美国受到FDA监管不足,而进口到中国亦不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保健食品法规监管。所以进口膳食补充剂在入境时,需要以食品的名义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抽检。从“海关检查”这一源头抓起,同时增加对微生物种类和含量的检测,对进口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更加严格的把控。 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 为了快速低成本地占领中国市场,一些进口保健食品以普通食品名义进入国内,以跨境电商作为依托,借助政策刺激,逃避监管、野蛮生长。鉴于进口保健食品主要是线上销售,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充分发挥多部门的联动作用,形成电商执法的监管合力。 转变执法方式 对国产保健食品去污名化应当从行政机关自身做起。在执法观念上,行政机关应当综合评估“高调、运动式”执法对国产保健食品整体行业的宏观影响。 淡化对“轰轰烈烈、杀一儆百”执法效果的追求,树立“润物无声”的执法观念,对于有问题的保健食品企业,除进行必要的处罚之外,更要提供相应的行政指导,查清企业违法的根源,针对各类违法企业精准施策,帮助企业改正,合法合规参与市场竞争,从而唤醒保健食品市场的生机与活力。因此,在执法手段上,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注意奖罚分明。 结语 建议在确立国内保健食品市场规范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建立健全进口保健食品全面审查制度,严格规范进口保健食品的安全标准。 同时,也通过立法保护、加强舆论监督的方式保护国产保健食品的声誉,从而建立一个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监管标准统一,国产保健食品为主、进口保健食品为辅的良性保健食品市场。 (原标题: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监管尺度不一?)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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