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20日讯】(北京商报)自带光环和顾客流量的明星餐厅,屡现管理漏洞。包贝尔作为投资人之一的辣庄火锅再现食品安全与加盟商纠纷。北京商报记者近日从辣庄火锅品牌加盟商王先生(化名)处获悉,辣庄火锅向加盟商出售不合规食品,并被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向加盟商赔偿共计30余万元。这已经不是辣庄火锅首陷食品安全纠纷,去年的“肉类缺生产资质”风波、“假鸭血”风波已经让该品牌损失了口碑,多地加盟商也坦承出现不同程度亏损。战略定位专家、九德定位咨询公司创始人徐雄俊认为,明星做餐厅本是副业,明星价值仅在宣传层面,在开启加盟高速扩张下,如果在标准化、系统管理构建等做得不到位,反而容易招致各类问题。 违规被罚 王先生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辣庄火锅品牌运营公司因向加盟商提供食品标签标示不合规食品,近日被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向该加盟商赔偿加盟费、保证金、损失等共计30余万元。 他介绍,该事件最早发生在2017年12月15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经营的辣庄火锅餐厅进行检查,发现冰柜内待售的6袋西施豆花、4袋猪肉滑、5袋鲜虾滑、4袋墨鱼滑外包装上仅标示了品名和生产日期,没有完整的标签标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故作出处罚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产品,并对当事人罚款8000元。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的证据中还包含王先生提供的与哈尔滨市辣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一份,证明他与哈尔滨市辣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加盟关系,并显示出涉案鲜虾滑、西施豆花等产品的进货价格。 王先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事后曾多次向辣庄公司总部索要相关生产许可手续和文件,但总公司最初回复“自行解决”,后来直接坦言“没有相关文件”。王先生协商无果后前往北京提出仲裁。最终仲裁结果为,辣庄公司没有提交相关证据证明餐厅的不合格产品不是公司所配送,应赔偿加盟商损失6万元。同时餐厅也与辣庄公司解除加盟合同,辣庄公司须支付和返还共计30多万元费用。 期间,此前曾与辣庄公司发生纠纷的原辣庄回龙观店相关负责人也提出了类似仲裁,最终判决辣庄退还部分加盟款项、赔偿损失3万元,共计16多万元。这位加盟商向北京商报记者坦言,经过此次与辣庄公司的纠纷,餐饮已损失约300万元。 对于上述事件,辣庄公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解释称,两个加盟店没有按照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经营,私自使用来源模糊的产品进行销售,无法保证食品安全性,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了加盟店,且法院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双方的合作关系。对于仲裁的相关事宜,该负责人表示当时自己不在公司。 乱象频出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辣庄火锅正式成立,拥有明星投资人包贝尔背景,创建三年时就开出近300家门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