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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 海外代购将何去何从(2)

时间:2018-10-15 10:45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工人日报 点击:
目前大部分的代购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且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属于无证经营。祝雨隆说,消费者选择代购要么是国内无法购买到相关产品,要么是国内

“目前大部分的代购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且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属于无证经营。”祝雨隆说,“消费者选择代购要么是国内无法购买到相关产品,要么是国内购买价格较高。如果代购选择直邮模式,并且依法纳税,那优势将不复存在。

“最近,我国调整了关税,一些商品的零售价格也有了一定幅度的下降。”一家时尚品牌买手店负责人琳达跟记者举例说,拿LV的一条围巾来说,关税调整前代购的差价在1000~2000元之间,关税调整后差价缩小至千元以内,这样国内购买的质量和售后优势就明显了。

她告诉记者:“个人通过朋友圈信息,由朋友在海外进行代购,个人和代购者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不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不过,《电子商务法》首次明确了代购行业的合规要求,提高了该行业的经营成本,当这些小型电商或代购者价格不具备优势时,消费者会寻找更大型的合规进口商采购所需商品,未来小代购的洗牌在所难免。

钻法律空子涉嫌逃税

“海外代购满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提供服务’‘经营’的要件,自然在《电子商务法》监管范围内。”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对记者表示,《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意味着个人代购的时代即将终结,未来代购市场将只剩企业运营主体。朋友圈从相对私人的圈发展到商业化,界限逐渐模糊。监管范围更多要从交易的实质角度出发,着力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认定,重点是在于其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经营活动,这需要参考盈利数额、活动次数、时间长短等进行考虑。”

“在纳税方面,我们这种注册经营性电商企业的经营数据是与税收部门、工商部门共享的,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是需要支付税费的。而个人代购由于难以执行和落实,很难执行税收相关规定,他们钻了这个空子,涉嫌逃税。”奢侈品跨境电商创业人王帆告诉记者。

王帆表示,目前,代购正在成为一些国家品牌商在中国市场扩张的新渠道。这种分销渠道不需要品牌商自己建立分销网络或本地仓库,且个人代购不需要上税,所以是一种成本相对较低的销售渠道。“但是《电子商务法》实施之后,这种情况可能会有所转变,增加的税收最终会让代购商品的价格上涨,导致失去价格优势。”

(原标题:《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 海外代购将何去何从)

责任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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