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月23日讯】(法制日报 苗月新)从营销角度讲,行业是一组提供一种或一类相互密切替代产品的企业。其中,密切替代产品是指具有高度需求交叉弹性的产品。一般而言,从企业角度看待问题与从行业角度是不同的。就企业社会责任而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于维系直销行业的发展就更为关键。 直销行业具有3个基本特征。特征之一在于它是一种对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具有较强依赖性的行业,直销企业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并取得企业发展,需要激励每一位直销员去直接实现与创造利润,并通过扩大直销员总人数或提高直销员人均直销额而获得企业发展和赢利能力。固然,直销企业对于科技、管理、信息等生产力要素也有较强的依存性,但如果脱离了“人员总数”和“业务总量”这2个基本的发展动力源[1.74% 资金 研报],直销企业就可能陷入发展的瓶颈状态。 这正是直销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道德困境”:一方面,直销行业需要有一定的从业人数和经营规模,否则难以体现出行业自身优势;另一方面,如果任由直销企业无限制地追求“人数”的增多和通过各种手段来促进“业务量”提升,就可能使一些不合法的经营方式和渠道结构出现,进而使直销企业进入“拉人头”和“多层次计酬”的传销运作方式,而传销的非法性影响了直销行业的整体形象。 直销行业的特征之二是它的无店铺经营模式和面对面销售方式,这也是直销行业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根本特点。中国的“直销行业”是指狭义的直销,这个定义使其与广义的直销(包括传统的厂家直营销售和现代的互联网营销等)区别开来。其实就“直销”这2个字所应当包括的涵义而言,它远比现在法律法规中所使用的“直销企业”、“直销行业”中的“直销”概念要宽泛得多,尤其在网络直销兴起的当今时代,“直销”概念在中国的特殊涵义面临严峻挑战。这种“名实不符”现象,法律界与营销界人士应当认真加以思考。 直销行业的特征之三是中国直销行业所独有的。在《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部法规中,相关条款包含了对渠道结构层次设计、渠道成员提出的具体要求,即“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构成完整的渠道结构。而为确保这种结构层次体现出与传销的根本区别,要求直销企业设立网点来负责退换货,并明确了冷静期、直销员不得发展下线并从下线人员中获取报酬等要求。中国直销企业的这个特征,保证了从两部法规颁布至今直销行业的平稳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