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八日,全国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新《广告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直报网4月30日讯】(中国工商报)张茅在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切实贯彻新《广告法》。努力谱写广告工作新篇章。 4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新《广告法》进行动员部署。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强调,要切实做好新《广告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当好公平市场秩序的“守护神”,以新的姿态和扎实的工作成绩谱写广告工作新篇章。 总局副局长甘霖主持会议。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何昕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对新《广告法》进行权威解读。 张茅指出,贯彻实施新《广告法》是完善现行广告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迫切需要。全系统要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性和主动性。 张茅在会上介绍了新《广告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要求全系统准确把握修法的精髓和主要内容,并就做好新《广告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宣传培训。全系统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总局将举办全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培训班,各地要积极参加培训,落实有关任务。总局宣传中心、广告司要统筹抓好学习宣传工作。中国工商报社、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工商出版社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合力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宣传新《广告法》的高潮。中国广告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社团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告业界和广大消费者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新《广告法》。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方案,提高新《广告法》的执行力和社会认知度。 二是抓紧完善配套制度。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加快配套广告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和清理废止工作,抓紧修订《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10个配套规章。尽快推动出台《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争取与新《广告法》同步实施。推动废止《广告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规章。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人大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完善和清理工作,切实提高立法立规的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大力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水平。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以新《广告法》为利剑,进一步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依法惩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现象。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广告数据中心功能,统一监管规则,创新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加强信用监管,努力构建广告信用监管机制。发挥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广告市场监管新格局。 四是加快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新《广告法》的修订为广告业的规范与发展带来了新的利好。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抓住机遇,千方百计推动广告业提质升级。深入研究并积极争取适合我国广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给广告企业松绑减负、搭建平台。要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更多的政策机遇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要进一步发挥广告产业园区的聚集效应和引导作用,加快广告业“走出去”步伐,助推中国制造走向世界。 总局各司局和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在北京主会场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原标题:张茅:切实贯彻新《广告法》抓紧完善配套制度)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