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9日讯】(苏州日报)前天,苏州市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在石路全景大厦发布“行业自律公约”,要求行业会员单位自觉贯彻落实“食安法”“消法”,及国家、省和我市在“保健品会议营销”方面的相关规定,强化自我管理,不断提升我市保健食品行业经营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据悉,这也是全国第二个城市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发布自律公约。 据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邹一敏介绍,保健食品行业的违法违规,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高发领域是“会议营销”,今年“3·15”期间曾经被媒体曝光。为了规范行业行为,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最近均起草了相关管理条例,其中,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省相关条例中,有三条就是专门针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如一旦发现问题,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将实施与网购一样的7天无理由退货,对“会议营销”出租场地者也将根据侵权情况追究连带责任等。同时,我市也发布了相关管理条例,由食药监部门督促执行。邹一敏认为,保健食品行业的规范核心是宣传管理,为此,建议协会今后除了督促会员单位自觉遵守这一自律公约外,还要牵头针对“会议营销”中的宣传管理制定相关标准,以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产生。 市保健品行业协会秘书长王荣表示,今后还将在壮大会员规模上下功夫,以更好提高影响力和行业自律水平。据了解,我市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现有会员单位50余家,注册资本均超过500万元,因历史原因,总量仅为全市保健品行业企业数量十分之一,协会属市食药监局主管。 (原标题:保健食品也要7天无理由退货)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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