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传销”趁火打劫,追时尚赶潮流。互联网传销不同于传统类传销模式,互联网传销往往会迎合社会潮流,流行什么就上演什么样的骗局。例如2015年初,我国政府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业”,引起了互联网创业的高峰。当然一些搞传销的企业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大好的时机。他们利用每个人都想成为别人眼中敬仰的“老板”,提出只要上交万元的加盟费就可以实现走向人生巅峰的谎言,以所谓“创业”为幌子进行欺诈,部分传销企业还有洗脑课程,即便部分人有所察觉,在其疯狂洗脑之下也渐渐失去判断性。 根据《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上购物、网上基金投资等都成为“类传销”的马甲,而这些企业通过快速致富作为诱饵,诱使网民通过银行汇款交纳入门费,并在网上注册成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并利用电子支付手段发放奖金。但显然,现在已经不是传销的社会了,而是一种流行式“直销”。大家面对面,能够看得见产品的情况下进行一系列的买卖行为。归根结底,个别不实产品仍旧属于换了件衣服的传销。这些“类传销”还没有演变成真正的传销,更不受法律的约束,他们处于互联网传销的边缘,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破茧成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