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互联网曝光制度存在缺陷。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数据显示,从2005年我国颁布施行《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至2015年9月底,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21904件,罚没金额9.9亿元,移送涉案人员9668人。然而这些数据似乎并不多,给大家感觉就是传销反而愈演愈烈,这就是互联网传销可怕之处。互联网传销为何屡打不绝?一是部分参与者被所谓的高额回报迷惑而铤而走险;二是传销往往伴随着非法集资和诈骗,利用互联网金融、招募原始股、P2P等概念来伪装,既可以欺骗民众又可以躲避相关部门的打击;三是借助微信、QQ等社交软件进行点对点的“拉人头”,传播速度快,相关部门难以取证和打击。当然,仅靠公众的自我防范远远不够,传销之所以能在严厉打击中一次次死灰复燃,关键就在于深谙人性弱点的不法分子,早已积累了一整套“洗脑教程”。面对疯狂的互联网传销来袭,并不是没有办法,只要每个深受其害网民将新型互联网传销手段在互联网上进行揭穿,那么很可能会起到“连锁反应”,但事实上每个受害的网民并不能搜集到足够多的证据。很多时候,互联网曝光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在这个互联网处处被人怀疑是谣言的年代,互联网传销更是雾里看花。但无论怎样?只有构筑起群策群力的安全防护网,才不至于让互联网“净土”变为传销的“乐土”。▲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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