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争议 事实上,公众对“消费返利”的模式并不陌生,商场促销时会打出“消费满500送500”等口号,各银行及旅游平台的积分也可以当钱花,而近几年网络购物的电子商务平台更是高举“消费返利”旗帜吸引流量。 这一源自国外的营销模式进入国内后,也被部分经营主体异化为传销工具,比如万家购物、太平洋直购等网站。而云支付推出后也引起较大争议,市场对其合法性问题有较多怀疑。 比如,和讯网“和讯名家”中甚至有人刊文将云支付列入170个资金盘骗局名单,直指“涉嫌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网名“烤串”的举报者亦在成都“麻辣社区”发帖称,查不到云支付的支付牌照,“请网警同志关注”,“怀疑其涉及到金融诈骗问题”。 记者在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270家获得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名单中确实没有查询到云付通。黄秋锦对此解释称,云支付“不是支付平台”,而是通过易宝支付等通道实现支付交易。 在黄秋锦看来,作为新生事物,外界对云支付有争议也很正常,“特斯拉发明交流电时,直流电支持者、包括爱迪生也说交流电很危险,有人甚至用电死大象为例试图让大众相信这一点。” 实际上,外界对云支付的争议不仅限于其“支付返利”模式方面,其吸纳会员和“合伙人”的运营模式也受到业界关注。 对于云付通的运营模式问题,广东某律师事务所李贺亭律师还专门撰文分析,云支付的参与主体包括消费者、商家、加盟合伙人(合作者或代理商)等,云支付的交易过程并不产生新的财富,其中商家获得的收益实际上是应收费用的延迟收益。其中,风险最小的是消费者,即便是得到部分返还,也并没有资金的损失。而风险较大的是加盟的“合伙人”,在支付加盟费后,合伙人“是否有足够的支付者和接受支付者加入该系统,是否能满足一定的收支额度,都是未可知或不可控的”。 记者了解到,云支付合伙人的加盟费用为5万至500万元不等。第一批合伙人包括:10名交纳500万元的“全国合伙人”、5名交纳100万元的“省级合伙人”、4名交纳30万元的“市级合作人”及3名交纳5万元的“县区级合伙人”,招募总金额563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