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传销该怎么做? 目前,我国关于传销的法律法规,只有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和2008年刑法修正案新增的“组织领导传销罪”。 多名长期在一线参与打击传销的民警告诉记者,这两部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传统传销形式,缺少具体可操作的细节,难以适应金融传销跨地域、传播快、取证难等实际情况。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伟安在接受三秦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在刑事法律层面,应该降低立案追诉标准,对发展下线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组织策划者,则一律适用行政拘留,加大惩处力度,形成对组织策划者的全方位打击。 “新型网络传销的形式,最主要的其实只有两种,一是电子商务,二是虚拟货币,”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位相关负责人说,应该加大对类似企业的日常监管,“只要涉及到分层奖励、高额回报率、采用时髦噱头等内容的企业,都得纳入监管中。” 上述负责人介绍,新型网络传销的参与者既有农民、下岗工人,也有白领、公务员、离退休老人甚至金融从业者,而对于政府部门来说,预防和打击金融传销必须“早发现、早预警”,及时建立预警机制,多普及金融传销相关知识。“很多投资者听不进亲朋好友的劝阻,却往往对政府机关发布的信息比较信任,只有政府部门早介入,才会尽可能减小投资者的损失,阻止更多投资者加入。” 阮班军和他的反传销联盟,曾与西安多个城中村、社区进行过合作,进行“反洗脑”教育。“利用村委会的广播,在每天固定时段播放反传销的知识,”阮班军说,在整个传销活动中,“上课洗脑”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广播,干扰传销组织上课,我们经过实践,效果非常好。” 阮班军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多部门共享,逐步完善大数据库,为进一步科学治理打下基础。 西安民间传销研究者刘捷认为,打击传销组织非常必要,但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对社会公民进行常识教育、培养思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样重要。刘捷说,很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长期脱离现实、远离社会,没有教给学生基本的生存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表达技能,“我接触过很多很多传销人员,他们至始至终都认为,自己从事的不是传销,那是一个国家项目,是秘密的,是让少数人探索的商业模式。” (原标题:传销缘何难根治?)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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