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有利于政府对直销行业的监管服务。 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了三份规范性文件:一是2018年4月3日发布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竞争〔2018〕7号 ),二是2018年4月8日下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竞争〔2018〕8号),三是2018年4月23日下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市监竞争〔2018〕9号)。大家知道,除2007年的《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工商直字〔2007〕263号)外,就未再有过多的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意见出台。2018年三个文件的出台,一方面是加大了直销监管的力度,另一方面也是直销法规要作修改的一个重要信号。 应该看到,过去用《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来监管直销行业,带来了很多的困难。比如,直销企业“集体违规”的问题,令监管部门很是头疼。有的地方以涉嫌传销处理,有的地方按违规经营处理,执法不统一给直销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因此,今年两会上民盟中央的提案就认为,当前直销与传销的概念不清晰,法规可执行度低;政府对于直销行业情况掌握不全面;传销人员、传销方式多元化;大多数直销企业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为此,民盟中央在提案中提出,建立直销员退出机制、直销监管模式逐步向以民事诉讼为主体过渡、降低直销企业牌照门槛、取消拿照企业的区域限制、完善直销员的登记备案、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传销进行严厉打击等六项建议来促进直销行业的规范发展。 直销法规修改后,有利于政府全面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直销市场监管体系,对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精准监管。比如,修改的直销法规明确划分各级监管职责,并对直销违规案件办案权限作出明确界定,对直销企业培训、会议、集会活动的日常监管进行明确规定。又如,逐步建立直销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招募、培训、计酬、退换货等环节进行全程调查,形成评价分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直销行业自律规范评价制度。这样,监管部门的任务就是一抓大要案,二抓指导,三抓规范,对违法严重的直销企业,除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吊销直销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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