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10日电(欧阳文章撰文)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最近指出,规范直销是监管机关和企业的共同责任。直销企业和直销监管机关都是规范直销的主体,但其中最主要的关键是直销企业。因为,直销企业是规范直销的第一主体。 就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直销企业的直销是规范的,或者说是基本规范的,但是,少数直销企业不规范的情况确实存在,有的直销企业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多篇文章中都提到过,认为少数直销企业的不规范,对整个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很大。少数直销企业不规范不仅仅发生在内资直销企业,如最近被曝光的广东太阳神;一两家外资直销企业也有这种情况,如我曾经在文章中提到的康宝莱就是外资直销企业不规范的代表。直销企业不规范不单是企业的经营不善的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经济发展秩序稳定的社会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据我所知,政府对极少数直销严重不规范或涉嫌传销的企业,将通过评估后摘掉他们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孩子不听话,家长就要罚”,少数违规严重的直销企业将面临这样的窘境。 事实清楚地告诉我们,直销不规范的责任主要在直销企业,而不是直销员或经销商。直销企业如果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招募直销人员,就不会出现传销人员“混”入直销员队伍的现象;直销企业如果认真地在被批准的区域从事直销,就不会出现异地“直销”被查处的事;直销企业如果认真按照报给商务部的奖金分配制度执行,就不会出现类似“拉人头”的奖金分配制度;直销企业如果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出现直销产品“天价”的情况。等等。不能看出,直销违规的责任是直销企业。但是,我们发现,一旦有的地方政府查处了直销企业的违规情况,直销企业马上就把责任推给直销员或经销商,让他们当“替罪羊”。这对直销员或经销商来说是很不公平的。诚然,有少数直销员或经销商可能在违规操作,但有的直销企业为了增加业绩而“开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出了事就说“这是他们的行为,与企业无关”。太阳神是这样,康宝莱也是这样。所以,直销违规的主要责任应该是直销企业而不是直销员或经销商。 规范直销的关键是直销企业,这是一个定论。直销监管机关对直销违规的监管和查处,应该主要针对直销企业。因此,直销监管机关不要光停留在组织直销企业开会上,还要对直销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直销法规的培训,让他们懂得怎么做才是符合直销法规的要求,怎么做就会违规或涉嫌传销。现在有一种奇谈怪论,说什么“政府不懂直销,如此监管直销行业就会走进死胡同”。其实不然,政府不懂直销会在加入WTO时承诺开放直销吗?政府不懂直销会出台符合中国国情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吗?政府不是不懂直销,政府是我国直销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推手。我们建议,政府应该对直销企业加强直销法规的培训,并把此作为一个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因为,规范的关键是直销企业,如果不加强对他们的直销法规的培训,直销企业违规的情况就难以制止。 既然规范直销的关键是直销企业,那么,对那些违规特别严重的直销企业要作特别处理,直至摘掉直销经营许可证,以儆效尤。只有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手段,直销企业的直销行为才能真正规范起来,直销行业的发展也才能真正健康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