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16日讯】(和讯网)山西金紫阳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罪行,公司法人兼董事长韩海及多名员工被判刑,其中法人韩海赎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从犯分别判处三年、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人免除刑事处罚。 金紫阳的上述违法行为造成284名社会人员3687万损失无法追回;中国银行渭南分行8000万损失无法追回;平安保理2.48951亿元无法追回;共计涉案金额3.658亿元。平安保理原华东区总监金国一审被判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借粮食银行之名非法吸储 284人接近4000万损失无法追回 2012年5月,金紫阳集团法人兼董事长韩海多次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及总裁会议后决定成立粮食银行,由农户将粮食就近存入粮食银行,粮食银行按照基准兑换率折算成对应的成品粮油,以减少农户存储粮食的损失,并整合粮食资源。 渭南市粮食行业协会接金紫阳集团成立粮食银行的汇报后,要求金紫阳集团粮食银行坚持”农户把粮食存储到开办粮食业务的购销企业中,粮食所有权归农户,管理权在粮食银行;粮食企业根据农户要求,坚持随到随取,将存储的粮食兑换成成品粮油、出售、取回”的原则进行经营。 但在实际经营中,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韩海多次召集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及总裁会议,决定扩大粮食银行经营范围,以出具等额票面数量的粮食储值券(粮食储户持储值券可兑换票面记载的同等量粮食或将粮食销售给粮食银行)的形式开展存款业务,并采取内部职工宣传、散发宣传单及以免费在金紫阳集团下属企业一日游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宣传粮食银行,以月息1.2分、1.5分的利率吸收社会资金。 从2012年5月10日至2014年10月31日,粮食银行面向668名社会人员(使用883人身份信息)处吸收存款1亿多元,其中退还本金近6034万元,支付利息942多万元,最终还有284人(使用496人身份信息)共计3687多万元损失无法追回。 伪造公章合同骗取中国银行贷款 渭南分行8000万损失无法追回 2013年5月30日,金紫阳集团以收购粮食为由,向中国银行渭南分行大荔支行提出2亿元贷款申请。 随后韩海安排他人私刻中央储备粮蒲城直属库(以下简称蒲城直属库)公章,伪造金紫阳集团从蒲城直属库购买价值3000万元粮食、从大荔荔丰粮油公司(以下简称荔丰公司)购买价值5000万元粮食的《粮食购销合同》,并谎称陕西省储备粮华县直属库(以下简称华县直属库)仓储在该集团内的粮食为金紫阳集团所有,作为质押物与中国银行渭南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与中海集团物流陕西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渭南分行三方签订了《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由中海集团物流陕西有限公司对质押的粮食进行监管。 在此基础上,中国银行渭南分行于2013年11月18日与金紫阳集团签订了借款8000万元、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于2013年11月20日向金紫阳集团发放贷款8000万元,分别汇入金紫阳集团指定的账户,其中转入蒲城直属库3000万元,转入荔丰公司5000万元。 汇入荔丰公司的5000万元被韩海分别用于归还金紫阳集团欠西安助行投资管理公司的3077.5万元、渭南三秦面粉公司的615万元、胜达公司的500万元、鹏鸿投资公司的400万元借款及利息,另4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截至案发,造成8000万元损失无法追回。 多人冒名顶替蒙骗平安保理考察 平安保理近2.5亿元无法追回 2014年3月,韩海通过中国银行陕西分理处的曹朋介绍认识了中泰信托业务部经理刘莹,在中泰信托为金紫阳集团融资未果后,平安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理)业务经理牛勤了解到该业务,决定承办该保理业务。 因平安保理要求金紫阳集团提供国企担保,韩海在明知国企不能为金紫阳集团担保的情况下,为得到该保理款项,安排金紫阳集团员工黄文冒充西安中谷中实国家储备库(以下简称中谷中实)总经理,付云龙(化名付思远)冒充总经理助理,董志琪冒充财务经理,鞠照刚冒充中国外运陕西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公司)财务经理。同时要求上述人员熟悉各自所冒充公司的状况,并指使付云龙制作了相应的名片,私刻中谷中实公章;指使程荣斌私刻渭南粮食储备库、中外运公司公章。 伪造内容为中谷中实于2014年3月28日向金紫阳集团购买总价为3.33396亿元的玉米13.72万吨,付款期限为金紫阳集团开具增值税发票后180日内的粮食购销合同。同时伪造金紫阳集团于2013年10月13日签订从新疆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储粮公司)购买50万吨玉米,于2014年8月8日签订以1.5亿元从新疆万年丰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丰公司)购买2.8302万吨三级棉油的销售合同。 同时在渭南粮食储备库、中谷中实、中外运公司内部寻找办公点蒙骗平安保理考察组后,于2014年8月1日与平安保理签订了2.5亿元的保理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平安保理向金紫阳集团提供购买新疆中储粮公司、万年丰公司粮油款项的融资,中谷中实将购买金紫阳集团玉米款项直接支付给平安保理。中外运公司、渭南粮食储备库对该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并于同日指派金紫阳集团员工张伟冒充渭南粮食储备库办公室主任,与平安保理签订担保合同。 平安保理签订保理合同及担保合同后,依约于2014年8月5日向新疆中储粮公司账户汇入保理款1亿元,于2014年9月7日向万年丰公司账户汇入保理款1.498亿元,该两笔资金被韩海通过他人转回金紫阳集团账户。 韩海将所得赃款用于支付万年丰公司手续费84.91万元(案发后已追回并发还平安保理),归还金融机构贷款8600万元,支付利息及费用1141.78万元,拨付下属公司周转金1352.03万元,归还业务单位及个人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2966.14万元,支付经营费用835.14万元。共造成平安保理2.48951亿元无法追回。 平安保理原华东区总监受贿100万 韩海感谢其审查尺度较宽 根据韩海供述,2014年9月平安保理华东区总监金国来金紫阳签第二笔1.498亿元融资款文件时,他在办公室给金国说听说其要结婚,要包个红包表示一下,金国说小金额的可以,大金额的不收。 9月平安保理的两笔融资款全部到位后,他给金国打电话说给其结婚包个红包,让金国给他发个账号,金国说不要打的太多,意思一下就行了,接着金国给他发了一个个人账号,户名他记不清了,他让公司出纳闫茜给这个账号打了100万元。钱打过去后,金国给他打电话说100万元太多了,要给他退一部分,他说金国为这笔业务辛苦了,这是一点心意,电话中就不多说了。 韩海认为,金紫阳通过平安保理融资2.498亿元这个事情能办成,金国作为这个项目具体负责人帮了不少忙,金国在考察和签订合同时,审查尺度放的比较宽,要是认真的话,像他们这笔融资款中这么多假冒人员和私刻的印章肯定要露馅,那样他们也不可能融到这笔资金,所以给金国的这100万元就是感谢金国帮忙的好处费。 金国2014年12月30日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31日被逮捕。一审被判处有期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上诉后二审改判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 (原标题:金紫阳非法吸储合同诈骗涉案3.6亿 平安保理被骗2.49亿一人受贿)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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