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宣判7人获刑 李某秀等7人各自都发展了多名下线人员,截至案发,贵州国玺云公司发展传销人员共4307人,涉案金额达1.7亿元。 2016年8月,这7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拘。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随后对7人提起公诉。南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出售所谓“优先股”为名,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购买“优先股”后成为员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不断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8年10月31日,南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秀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昌某英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吴某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周某芬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违法所得38683533.35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7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裁定被告人李某秀、昌某英、邹某、孙某、周某芬、邓某6人的刑期及罚金不变,改判被告人吴某强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原标题:贵州国玺云公司涉嫌传销 专门骗亲友涉案高达1.7亿元)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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