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定义化妆品为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根据条例,化妆品不应有减肥瘦身功能。 所以! 商家向消费者介绍该产品具有瘦身功能,实为挂羊头卖狗肉,存在虚假宣传。商家还以消费者形象、名义做证明,效果数据无法证明真实、准确,且未注明出处,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另,执法人员通过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到,该本草纤秀粉、暖护粉、养护粉、净畅活舒粉的备案信息均已于2018年9月1日注销。 工作人员继续翻看了这款产品的其他备案,发现有不少被注销或拒绝检查的情况。 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此类产品监管,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宣传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