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活的代理制度分为两种,分别是合作代理和签约经销商。其中,合作代理共分为四个等级,美其名曰是合作,实际上就是发展下线。 初级代理:投资394元成为新生活化妆品的初级代理,可获得18%的利润。如若发展A为初级代理,她在成为你合伙人的同时可以累计业绩。 一级代理:累计或一次性投资1800元,可成为一级代理,获得28%的利润。如若发展一个A成为初级代理,可直接获得产品销售额10%的收益(480*10%=48元),发展30个初级代理即可直接得到1440元的利润。如若A再将B发展成为代理,你可以获得B投资产品销售额10%的收益。当A也发展了30个初级代理后,你得到的利润将会达到43200元。 二级代理:累计或一次性投资3314元,可成为二级代理,获得35%的利润。发展一个A成为一级代理,可获得7%的收益(2500×7%=175元)。当你和每个A都发展30个一级代理后,得到的利润将会达到157500元(2500×7%×30×30=157500元)。 专卖店合伙人:累计或一次性投资14000元,可成为专卖店合伙人,获得42%的利润。发展一个A成为二级代理,可获得7%的收益(5099×7%=356.93元)。当你和每个A都发展30个二级代理后,得到的利润将会达到321237元(5099×7%×30×30=321237元)。 签约经销商:累计或一次性投资87500元,可成为与新生活化妆品签约“公司经销商”,除了获得店长及合伙人分享所获得的利润,还可获得所在团队所有业绩17%的管理收入。当团队业绩达到10万时,管理收入为1.7万元;团体业绩达到100万,管理收入为17万,以此类推。 从新生活的营销模式可以看出,投入越多,得到的利润也就越多。但在高回报的背后,却充满了陷阱。新生活的代理制度实际上已满足了传销的三大基本特点,即入门费、发展下线和团队计酬。 有业内人士指出,传销新特征之一就是通过合法的形式开展传销:如新生活采取化妆品招工洽谈会、人才市场、招聘广告等,就地诱骗人们上当,招入其所谓的“人才”。以化妆品实体加盟店的形式,采用办理营业执照、取得总部授权等手段,给传销活动穿上合法外衣,好蒙蔽不明真相的群众。 略为讽刺的是,一个非法直销、涉嫌传销、在华吸金25年的外企,却获得了“维护消费者权益诚信单位”、“中国妇女儿童喜爱的品牌产品”以及“全国质量诚信倡议先进典型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也或许正是因为这些虚假名号的加持,再加上极具诱惑性的计酬制度,才会有一个又一个受害者掉入了新生活设下的圈套。 (原标题:新生活集团多层计酬模式似传销)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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