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养老金上调方案加快落地 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提高5%,实现15连涨。据了解,目前各地正紧锣密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于5月31日前上报有关部门。 卢爱红介绍,人社部还在指导各地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山西、河北、河南、宁夏、黑龙江、青海、云南、江西、广西、吉林、山东、福建、甘肃、湖南、辽宁、新疆等至少16省(区)明确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例如,河北省最新发布的方案中,包括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缴费补贴调整、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等内容,并明确8月底前按照新标准将今年以来增加的基础养老金补发到位。河南省则推出建立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激励机制等8项措施,引导居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多地公布2019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方案。四川省计划安排资金136.08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93元提高到100元;广东省计划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不少地方则提出,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是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在筹资端关联制度的参保缴费激励,在支付端决定支付的再分配效果与水平。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可以促进全面提升制度保障质量,提高对通货膨胀等外生性风险的抵御能力,并可以稳定参保对象保障预期。”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