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肤之痛后的“家族宪法” 当你站在舞台上骄傲地成功时,旁人往往会忽略这自豪背后的汗水和泪水。笔者想来,李锦记从小小茶寮发展到酱料王国,其曾遭受的磨砺定当不胜枚举。而在其中,两次李氏“家变”或许就值得较多关注。 我们知道,对于家族企业而言,族人剧烈的纠纷无疑将产生较大的震荡,甚至偌大的企业也可能因此分崩离析。据现有资料显示,在李氏曾发生的两次“家变”中,李锦记家族第三代成员之一的李文达都身处其间。 据悉,在李锦记第三代成员掌握家族生意时,企业发展曾一度陷入凝滞。根据传承,李锦记产品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都维持着手工作坊式的生产,自然而然的,其较高的定价就很难被所有消费群体接受。有意改变当时状态的李文达想推出大众化产品、提高销量。却因该举措有悖于堂兄弟们的经营观念,双方进而产生了较大分歧。 1972年,李文达堂兄弟们决定移民美国,李文达和弟弟李文乐在父亲的支持下以460万港币收购下他们的股份。此后,李氏堂兄们便携带着丰厚资金离开了香港和李锦记,在美国开启了全新生活;李文达也得以专心改进企业生产工艺、降低成本,使李锦记产品很快走向了千家万户,成为大众生活的必需品。 第一次“家变”的落幕开启了李锦记更高速发展的全新征程。而就在这企业前景一片光明之际,李文达和弟弟李文乐在80年代又面临起第二次“家变”的严峻考验。 据资料记载,李锦记第二次“家变”的起因是李文乐的病痛。在此因素影响下,李文乐不仅对公司发展规划日趋保守;其夫人还担心李文达会侵吞他们的股份,因此要求清算李锦记股权。矛盾一触即发并愈演愈烈,兄弟俩甚至闹上了法庭。最终在1986年,选择庭外和解的李文达以800万港币收购弟弟李文乐的股份。随后,李文乐踏上了堂兄弟们的“后尘”移民美国;而正值扩建厂房、本就缺着数千万资金的李文达因弟弟的“出走”更雪上加霜,只能在内忧外患中继续带领着李锦记砥砺前行。 笔者看来,李锦记曾发生的两次“家变”就像塞翁失马。家族成员的离开固然使李文达遭受切肤之痛,也使得企业发展减少了相当的力量。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也有效促成了李锦记家族股权核心化的掌控,避免了日后多方矛盾更剧烈的爆发。而作为偌大企业的领航人和五位子女的父亲,李文达的目光显然还更加长远。 2002年,通过李文达的推动,李锦记正式成立家族委员会并制定“家族宪法”。据了解,李锦记家族委员会下设有家族办公室、家族基金、家族培训中心、家族投资公司等四大机构;委员会核心成员包括李文达和夫人乃至五个子女。值得关注的是,李氏家族委员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核心成员必须全部参加。期间,成员们并不谈论企业事务,涉及的全都是家族问题。对此,李锦记第四代成员之一的李惠森曾如是评价:“很多家族都没有刻意去建立这样的沟通平台,导致了一些原本很小的问题一直累积并得不到解决,最后成为无法解决的问题。” 另外有资料显示,李锦记家族委员会会议一般都选择在令人身心放松的场所召开,例如高尔夫球场或游艇等等;委员会甚至每年还开展着旅游活动,让成员在愉悦的状态下深化彼此了解。在这两点上,李锦记理念和对家族凝聚力的重视我们或许也能见得一斑。 而比较有趣的是,李文达还与李锦记第四代成员约定了不准晚结婚、不准离婚和不准婚外情的“三不原则”。在他看来,只有成了家才能定下心做事,才会对事业、企业有责任感。而原则中的后两条,作为任何人都不可违背的“铁规”,如若不然甚至将自动退出董事会。 在家族成员传承方面,李锦记“家族宪法”还规定,年轻一代想进家族企业工作必须在外面工作3—5年,才能进入企业和其它员工一起工作、竞争,而如果做的不好同样将面临被辞退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