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12日讯】(梧州日报)梧州籍女子韦某沦为传销组织“善心汇”会员后,打着“扶贫救济”的旗号,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发展下线100多人。日前,长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40岁出头的韦某原是某企业工人,一年半前其微信朋友圈里开始频频出现关于“善心汇”的消息,并有好友劝说她加入该组织,其中一名好友炫耀自己成为该组织成员后赚到钱,让韦某动了心。于是,在这名好友的极力推荐下,韦某答应加入“善心汇”组织。 韦某入会后,短短一个月就获得3000多元回报,并被告知当会员充钱进“善心汇”平台账户后可得到“善心币”。尝到甜头的韦某随即将3000元转到“善心汇”组织指定账户进行“投资”。一段时间后,对方通过银行卡或微信返还800元收益,韦某再将这笔收益“投资”到“善心汇”组织……这样的情形持续了七八次,约6000元的收益也全部返回平台。同时,韦某开始到处宣扬入会有高额收益,试图让更多人加入该组织。当下线在平台“投资”后,韦某将从每个人身上得到90元的收益。 据了解,“善心汇”系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建立,该组织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名义,依托其网站“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会员管理平台,采用拉熟人、发送微信链接等多种方式,以高额投资回报和高额发展会员回报为诱饵,发展新会员。 另经侦查,警方发现韦某有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重大嫌疑,于是传唤其配合调查。韦某供述自己发展下线层级达到四级,人数达110人。最终,长洲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以经营活动为名发展下线层级超过三级,下线人数超过30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办案法官提醒市民,传销行为无论怎样改头换面,都少不了交纳“入门费”、发展下线、按照参加人员数量获取提成等特点。公众对此应当保持警惕、理性判断,一旦发现传销活动应当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 (原标题:一名企业女工深陷“善心汇”拉下线被判刑 以扶贫名义搞传销)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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