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一)省商务厅投资促进事务局为省商务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湖南省电子口岸服务中心为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 (三)省商务厅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省商务厅负责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计划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2.境外投资管理。原油、矿山开发等资源类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省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省商务厅核准。 (四)省商务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药品流通管理。省商务厅为省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订我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负责我省药品流通企业的准入管理和药品流通监管,拟订药品流通过程中涉及质量与安全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省商务厅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2.食品安全有关职责。省商务厅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关于展会类活动管理的职责分工。 省商务厅负责牵头拟订湖南会展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和意见,并指导实施;按归口对报省委、省政府审批的各类展会活动提出审核意见,按归口负责全省展会日常管理工作;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举办展会类活动。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规范各类活动举办行为。 (六)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职责分工。 省商务厅负责全省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省知识产权局承担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协调。 (七)关于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 省商务厅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全省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省交通运输厅参与拟订全省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八)省商务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处级,后勤服务事业编制暂维持现状,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人员只出不进。 六、附则 本规定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原标题:湖南政府大改革 设市场秩序处负责内资直企准入)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