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点赞 卖家喊冤 住在南城的网购达人张子高(化名)经常会遇到“七天内不退货”的问题。今年“双11”,小高买了一件美国代购的羽绒衣,收到后发现货物与下单的颜色不一样想要退货,而卖家却以代购商品不予退货为由拒绝。 他表示,事后虽尝试投诉,但是由于没有保留交易记录只能自认倒霉。他说:“不过,现在知道这种霸王条款会被罚款后,再投诉也更有底气了。” 虎门经营婴幼儿用品的淘宝店主刘瑞则表示,新规出台后担心网店生意更难做。“母婴产品对卫生要求极高,而有些客户拆封后仅仅因为不喜欢就会寄回退货。”他表示,小本生意经不起折腾。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 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 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等。 提醒:四类商品不在退货范围内 不过,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在“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内。记者了解到,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在退货范围内。 另外,除四类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协:非法拒退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东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邓国平回应,网站的规则肯定不能与《办法》相抵触,遇到卖家不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可先向电商平台投诉商家,如果无效,再向归属地工商部门投诉。 他表示,《办法》中明确商家拒退款最高罚款50万元,就是对网络卖家起威慑作用。所以,消费者网购后应注意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通过截图等方式保留下来,这样,一旦遭遇非法拒退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掌握的“证据”维权了。▲ (原标题:网购卖家不执行“七天无理由退换” 最高可罚50万)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