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9月20日讯】(扬子晚报)9月18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对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熊某等12名被告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假药案作出一审判决,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五万元。同时,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12人在国家级公开媒体上公布销售BB溶脂减肥胶囊的违法事实,向消费者提示产品存在的危害以消除危险,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15年7月,熊某买了生产机器、打码机、热封机、胶囊填充板等生产加工设备,还买来填充物、胶囊外壳等原料,在自家的平房内制售假药。“掺的药品都是一样的。”熊某交代,都是同样的药品掺了不同颜色的果蔬粉,制成不同颜色的胶囊。平均一粒胶囊含有四五粒西药,一粒西药的成本只有一毛钱,剩余的就是果蔬粉。短短两年,熊某非法获利300多万元!这种所谓的“海外代购保健品”,一粒成本只有四五毛,最终卖到消费者手中最高售价高达80元! 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是依据法律规定维护社会公益的一种方式,予以支持。 (原标题:宿迁12人销售假药 果蔬粉掺西药变代购保健品)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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