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9月23日讯】(中国网财经)屡被质疑“虚假宣传、涉嫌传销”的佰润旗下品牌魔力Show,日前在社交媒体上高调官宣“实力演员王子文成为魔力Show果冻奶茶全新代言人”。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借助于王子文的明星粉丝团的力量,仅有45000多个粉丝的魔力Show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每每都能获得数千的转发、评论,和过万的点赞数。 而在官宣新代言人前后,魔力Show紧锣密鼓的宣布了新产品“魔力Show白藜芦醇奶茶”五大口味全新上市。记者注意到,对于此次上市的新产品奶茶,魔力Show宣称其“每杯含有59种营养成分,丰富的优质蛋白、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及膳食纤维,可以全面补充营养,但热量却仅有90大卡,饱腹时间更是长达5小时”。 对此,有专家表示,目前国内很多微商在产品功效方面打“擦边球”:“上述说法严格来讲肯定是违规的,食字号的普通食品,不能宣传对身体的好处,比如低热量同时可以达到5个小时饱腹。”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除保健食品外的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对此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魔力SHOW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标识的客服电话,相关工作人员称会反馈相关部门,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魔力show官微明星站台 宣称产品“美白祛斑、抗衰老”涉嫌虚假宣传 “魔力SHOW品牌总部”微信公众号显示,魔力show是佰润生物旗下的“全民新食尚”品牌,旗下有“巨水光胶原蛋白醇露”、“白藜芦醇魔力奶茶”、“魔力果冻”3款明星产品。 而佰润生物则多次在其名为“魔力show”的官方蓝V微博发布黄奕、郑元畅、王大陆、金晨等多位明星为佰润生物旗下产品宣传的视频内容,在上述视频中,多位明星宣称“‘巨水光胶原蛋白醇露’能抗氧化、抗衰老、美白淡斑”等。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视频所宣传的内容肯定是违规的,因为涉及到产品功效了:“这个微商品牌有可能在宣传中进行了法律条款的规避,与明星所签合同里可能会存在‘纯属嘉宾个人意见’这样的条款。万一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起,该微商品牌可以回应,是某某明星所说,并不是该微商品牌所说的。”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也表示,普通产品宣称“抗氧化、抗衰老、美白淡斑”属于违规,涉嫌虚假宣传。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3款产品的生产企业均是广东橙天绿宝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橙天绿宝生物公司”),当记者致电广东橙天绿宝生物公司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对于“这三款产品是否由该公司所生产”一事不太清楚。 记者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搜索“魔力show”,出现大量与之相关的抖音号、公众号及微博号,其中多个标称为魔力show代理人员的公众号、微博号,广泛宣传魔力show产品能“排毒祛湿、养颜塑身、淡斑美容、改善便秘、抗氧化、抗衰老”等。 上述3款产品的效果真如商家所说“无所不能”吗?记者以加盟代理为由先后联系到4位魔力show代理进行暗访,其中3位代理自称是魔力show的“CEO”代理,另一位自称是魔力show的“官方合伙人”代理。 上述魔力show代理之一告诉记者,这3款产品是佰润生物自己生产、自主研发的,是“食品级减肥产品”。 虽然上述魔力show代理都声称3款产品仅属于普通食品,但他们在社交媒体平台宣传3款产品功效时却称,白藜芦醇奶茶“软化血管、促进新陈代谢”、“30天减重28.5斤”;魔力show果冻“改善便秘、养护肠道、解酒护肝月 、去除口臭、啤酒肚、祛斑祛痘、药食同源”。 其中一位代理还在其社交账号上宣称“哺乳期妈妈吃魔力show两个月瘦了21斤”、“我不是药品,但能帮你调理身体亚健康”等内容。 记者搜索“魔力show品牌总部”微信公众号发现,该公众号2020年6月18日发布的“潮男集团|魔力show最新招商证件资料”一文公布了样品名为“CTP胶原蛋白醇露”、“魔力SHOW白藜芦醇魔力奶茶固体饮料”、“魔力showTM果冻(芒果味)”、“魔力showTM果冻(酸奶味)”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显示,上述4款样品的检测依据包括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192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2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非含乳型果冻;生产单位均为广东橙天绿宝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均为佰润(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来源:“魔力show品牌总部”微信公众号2020年6月18日发布的“潮男集团|魔力show最新招商证件资料”一文 而这表明,上述产品均为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的普通食品。 据《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