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占先机:创新能力+客观宣传 “全球最大原料供应者。”——这是张中朋对中国保健食品行业目前的定位之一。他介绍说,中国作为世界生产和出口大国,凭借质优价廉,备受国际采购商青睐。其中,在维生素、硫酸软骨素、氨基酸、植物提取物等功能食品原料的生产及出口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在保健食品进口方面,则以成品为主,以及特色的新原料。“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国的保健食品原料贸易发展平衡,出口略有下降,而成品贸易快速增长,进口增幅更大。” 张大超指出,令人兴奋的是,当前我国保健食品研发的技术和方法不断增加,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为满足不同的需求提供更多的手段。比如通过更先进的工艺获得更多、更好的物质:高含量的益生菌、高含量的抗氧化剂;提供更科学的检测手段,可以让我们知道在食用保健食品之后身体所起到的变化;提供更多的证据证明,食用保健食品是有益的等等。而在营销手段上,除去传统的直销等渠道外,微信营销、电子商务等也渐成主流,销售手段日趋多样。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涉及“保健食品”内容共13个条款,对入市前的许可管理、生产管理、市场监督、广告管理、违法处罚都给予了规定。在本次论坛上,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黄健生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关保健食品的规定进行了逐条分析,他认为《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将终结近几年保健食品发展的无序状态。对国家、对行业、对消费者都是有利的。 张大超指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最终实施将引发行业变革,他对由此带来的变化和机遇进行了分析:“仿保健食品”的机会越来越少,已取得批准证书的产品机会越来越多;企业应尽快开设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要求的保健食品原料工厂,在适宜地区开设生产可备案的保健食品的工厂;如何鉴别终端产品中是否会有足量的、真实的有效成分将成为科研与市场监管的重点;抓紧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抢占市场先机。 此外,即将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张大超指出,之前健康养生电视节目的火暴,意味着老百姓对健康知识的渴求,科学客观的第三方信息传递,将成为主流并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