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0月,美国加州成立“假日魔力公司”,规定参加者要先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当参加者拉新人入伙时,除了可以把上述购买的商品交给新手赚取差价外,还可向新手收取介绍费。该公司营业额靠此方法魔力般大幅度增长,1964年11月,其营业额为1.6万美元,1965年7月则为52万美元,1966年为1100万美元,1967年为3000万美元,1968年为1900万美元,以后几年均在1000万美元以上。从“假日魔力公司”的营业额自1967年以后呈下降趋势看,1968年的后续者少于1967年,以后的后续者又少于1968年,所以1967年至1968年的参与者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已经吃亏上当,也就是说他们手里的一定数额的商品没卖出去。到70年代这些金宇塔式的公司都出现问题,吃亏上当者纷纷向司法机构检举、控告这些公司,很多金字塔公司被控告并停止营业。 日本的金字塔活动是在1965年日本内村健一在熊本市成立的“天下一家会”里展开。该会以“投资2080元,吸收4名子会员,即可获得102.4万元”为口号,到1970年底该会会员已达43万人,并有多家分会。在全盛时期,该会会员高达180万人,所吸收的资金高达日币300亿元。1972年开始,会员向官方控告该会,到1979年日本正式立法对这种老鼠会行为加以打击;同年,“天下一家会”宣布解散。 在台湾地区,1975年6月中华保康促进会成立,每一个会员投资6500新台币,介绍两名会员入伙,至第8代时即可回收32万元的暴利。由于暴利的吸引,该会成立不到3个月,即拥有会员近5000人,吸收金额高达新台币2500万元左右。1978年台家公司成立,自称采取多层次传销手法来销售其商品,1979年营业额高达新台币900万元,1980年达到新台币两亿元,到1981年,营业额高达新台币4亿元。由于台家公司的迅速成长也是靠猎人头而非销售商品,终于引爆了有名的“台家事件”,吃亏上当的会员纷纷起诉,虽然被以缺乏依据为由免于起诉,但台家公司终于在1982年倒闭。 在以上真实的案例中,有的公司纯粹是用网络营销方式进行赤裸裸地“卖钱”活动。有的公司是打着销售商品的幌子行金字塔阴谋,所以各国和地区的法律重点都是打击金字塔活动。关于传销的其他违法方式,还有高压销售即强迫、引诱、哄骗、缠扰消费者购物等。以上违法传销,各国和地区的都在加以管控,其目的是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原标题:多国、地区严打金字塔式传销)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