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9月2日讯】(北京商报)如果说第一轮带量采购解决了“药价高”,新一轮带量采购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买药难”。9月1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对外发布文件称,为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效应,在“4+7”城市及已跟进落实省份执行集中采购结果的基础上,开展跨区域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允许“多家企业”中标,采购主体扩至民营医院……新一轮带量采购在原政策基础上进行的诸多变动,能否缓解药企压力,帮助患者买上“降价药”呢?
新增25个地区 文件显示,带量采购地区在原11个城市的基础上大范围扩容,新增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等25个地区。 这也就意味着,在2018年12月首批“4+7”试点城市集中带量采购入选品种公布、今年上半年河北、福建先后落实跟进“4+7”后,在全国范围内,除去港澳台地区外,其他34个省级行政区域均已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在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看来,在区域试点的基础之上,扩展至全国是一种必然选择。“在范围得以扩展至全国后,制药企业一个产品进入采购名单后,各地按照统一价格采购,企业也无需头疼以前存在的区域性价格差等,这一点企业是欢迎的。”在史立臣看来,集中采购范围扩展的另一明显利好在于,给出的市场范围不再一样,“范围扩大,这对企业、医保来说,都是好事”。 首轮“4+7”带量采购,主要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1个试点城市在内的所有公立医院作为采购主体,集中采购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等25个药品。今年3月起,11个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已开始执行带量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