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7月25日讯】(北京商报)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保健食品的身份制是生产企业和主管部门一直“较量”的对象。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中,保健食品的身份证将有所“松动”,保健食品的申报将采用注册和备案“双轨制”管理,打破了之前全部采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注册的管理办法。保健品迎来宽进、巧管、共治、重罚的新机遇。 新法规带来宽进严管双轨制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涉及“保健食品”内容从旧版的5项扩展到13项条款,并明确了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方式,改变了过去单一的产品注册制度。比如,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这就意味着,保健食品“注册审批制度”向简化“备案制度”转变。明确了保健食品的申报将采用注册和备案“双轨制”管理,打破了之前全部采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注册的管理办法;新法规向我国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释放了一个示好的信号,即:保健品迎来宽进、巧管、共治、重罚新机遇。 业内人士认为,相比注册制,备案制无需技术审批环节,文件要求也有所精简。可以预期的是,1996年出台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实行了近十年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将在近期内予以修改,以更加明确注册制和备案制各自适用的范围和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三司副司长张晋京表示:“监管部门应为新的法规制度做好准备。”他介绍,目前需要就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和要求、上市前后监管措施的衔接、监管队伍的培训、能力建设等各个层面开展下一轮工作。 对此,中国保健协会理事长张凤楼近日对媒体表示,“新法规有五个根本改变。第一把原来我们产品管理是中央一级管理,变成了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第二将入市前保健食品产品管理从单纯的注册管理变为注册和备案双轨制度;第三是为了施行备案制要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的名单和保健食品原料功能生成目录名单;第四是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进行了明确区别,过去市场混乱这是一个因素,现在法律规定非常清晰;第五是明确了企业的法律责任和更严格的监督管理,比如说对违法犯罪的处罚,过去对违法罚款要罚10倍,现在增加到30倍;再比如,对企业重复违法行为增加了责令改进、责令停产甚至吊销执照,同时对保健食品的经营违法增加了民事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