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9月15日讯】(中国新闻网)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4个药品和4个保健食品擅自发布含有夸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做功效证明和承诺等问题的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一)西安大唐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醒脾开胃颗粒(广告中标示名称:大唐奥舒)”。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违法广告,宣称“大唐奥舒用了效果就是不一样,一天两小袋,胃肠病患者重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等。 (二)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固本延龄丸”。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违法广告,宣称“久服还可返老还童;服用3天,症状减轻;长期服用,白发转黑”等。 (三)山西省吕梁中药厂生产的药品“回春如意胶囊”。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违法广告,宣称“使用三周,前列消炎、急慢性肾炎得到康复”等。 (四)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消朦片”。该产品通过广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宣称“角膜炎、结膜炎、老花等,受外伤看不见,用了都能好,都看不见也无所谓,也能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