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益普利生牌玛咖西洋参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玛卡)”。该产品通过报纸和电视媒介发布违法广告,宣称“吃了一年多,记忆力增强了,尿频尿急的毛病没有了,免疫力提高了,血糖也平稳了”等。 (六)海南百舒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唐缘牌氨糖酪蛋白磷酸肽钙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傦中金氨糖)”。该产品通过报纸和电视媒介发布违法广告,宣称“服用15天,膝关节的疼痛就开始减轻了;服用三个月,就可以下床了;服用半年,消除各种症状,治愈骨病不易复发”等。 (七)武汉宝龙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保健食品“福宇鑫牌太美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U巢)”。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违法广告,宣称“服用两个月能减肥8斤,睡眠有保证,皮肤比以前水嫩了”等。 (八)上海中智科技应用发展公司的保健食品“拉摩力拉牌玛卡片”。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违法广告,宣称“消除更年期障碍,改善前列腺供血,降低慢性病发病率”等。 食药监总局表示,上述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均未依法取得广告批准文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要及时采取责令其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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