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遭黑天鹅 2019年5月20日晚间,深交所官网发布了《关于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深交所表示,经查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等违规行为。 而在受处分之前,长生生物就因疫苗造假事件,于2019年3月15日起被暂停股票上市。 长生生物爆雷后,步长制药接下了新的一棒。其导火索,则是社交媒体上被曝的“斯坦福入学作弊案”——步长制药董事长赵涛花费650万美元,通过中间人辛格的帮助,使其女儿进入斯坦福大学。 实际上,早在17年前,赵涛的父亲赵步长便因为步长制药主打产品脑心通胶囊相关获批事宜的行贿之举,被卷入郑筱萸案。 同样在舆论场发酵的,还有辅仁药业爆雷事件。 7月19日,辅仁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发放6000多万的分红,承认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总额1.27亿元,受限资金达1.23亿元,未受限资金仅为377.87万元。这与此前辅仁药业账面上的17亿元有着天壤之别。 7月26日,辅仁药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9年上半年接连上演的医药股黑天鹅事件,不仅让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大幅下挫,还引起了监管的重视。 5月14日,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共同随机抽取了31个省市包括多家A股药企的77户企业检查名单。此次对医药销售环节开展的“穿透式”监管,检查内容主要为医药企业费用的真实性、成本的真实性、收入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通过专家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的现象等。 核实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是此次检查的重心。事实上,高销售费用是医药行业“公开的秘密”,也一直被社会所诟病。 据统计,A股上市药企2018年的销售费用率超30%的占比40.25%。而A股除药企以外的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只有3%,不到药企的十分之一。 在上市药企中,爆雷的步长制药销售费用为80.35亿元,销售费用率达58.80%,属于较高水平。步长制药的销售费用组成中,最主要的是市场、学术推广费及咨询费,达74.85亿元。有人估算了一下,要花完这些费用,步长制药平均每天需要举办169场市场、学术活动。 过高的销售费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大健康产业的一些历史遗留现象,比如技术基础薄弱、研发和技术创新不足、仿制现象频出等等。如果销售投入受到控制,药企将靠产品质量和价格立足,其核心竞争力将变为产品研发能力。 更重要的是,销售环节往往涉及大额利益输送,去年出事的长生生物就涉及到20多项行贿案件,其2017年销售费用为5.83亿元,销售人员仅25人,人均销售费用2331.85万元。 因此,此次严查账风暴结果公布时,或许A股医药企业又将迎来波动。但这种“穿透式”的监管,对大健康产业的长远发展也是好事。 监管难题 处在大健康领域的保健品企业,同样面临着日益严格的监管。 2019年1月,“权健事件”爆发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13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时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的张茅指出,“保健”市场乱象严重危害民生,严重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保健食品存在的任何损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都必须依法坚决整治,严厉打击。 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商务部对91家直销企业召开了集体约谈和提醒告诫会。 百日行动声势浩大,成果突出。截至4月18日,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74.1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亿元,还曝光了100个典型案例。 6月27日,公安部又新组建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其重点领域便是打击保健食品犯罪及其他高发类别食品犯罪。 在后百日行动期间,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五个方面继续加强对保健市场的管理力度。其中包括:加大对利用会议销售等模式进行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完善保健食品市场管理;严厉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虚假宣传及传销行为。 保健品的销售中,直销企业是主力。尽管100个执法典型案例中,没有一起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涉嫌传销的案例,但百日行动对直销行业的影响是巨大的,大部分企业的直销业务都受到影响,甚至暂停。 进入2019年下半年,风暴过后,曾经的舆论围剿开始被理性、冷静的讨论替代。《法制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等媒体纷纷刊发评论文章,指出舆论对直销企业有误解,应该给合法直销企业良性发展空间。 而在7月份,20城市医保部门明确禁止定点药店摆放、销售保健食品的消息,使得多家保健品企业申诉的同时,更引发了多方评论。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副秘书长厉梁秋指出,医保部门的上述行为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业内人士表示,这种“一刀切”式的监管,涉嫌滥用职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并不利于经济发展。 目前,无论是保健品企业还是相关协会,正在努力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为更好的营商环境发声。 监管上的松与紧、收与放,的确是相关部门需要处理的难题。但这一难题不只是针对保健品行业或者直销行业的监管,而是扩大到整个大健康领域。 事实上,到2019年4月,国家统计局出台的《健康产业统计分类(2019)》才首次提出了健康产业的内涵与范围,将健康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体系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作为新兴产业,健康产业与过去的卫生事业、健康事业又不一样。健康事业强调公益性,其责任主体是政府;健康产业以营利性商业性机构为主体,强调经营性和营利性,属于市场活动范畴,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而目前,走在市场化道路上的健康产业仍处在起步阶段,相关法规并不完善,标准体系也存在滞后现象。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自然也缺乏参考和执法的准绳。这一点,从国家对互联网医疗的相关政策就能看得出来。 2017年5月,原国家卫计委印发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互联网诊疗活动范围手续给予了界定:只有医疗机构间的远程医疗服务和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慢性病签约服务才能进行互联网诊疗活动,而且,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互联网医院”“云医院”“网络医院”等名称。 然而,时隔一年,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且医疗机构以后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仅一年时间,国家政策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管理办法便出现不同的态度,反映了国家面对大健康产业尤其是新兴领域的监管难题。 正如国家卫健委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于学军所说:“既要加大油门往前走,又要看住刹车。” 这句话不仅适用于监管部门,也适用于大健康产业里的每一份子。 蓝海战略 在大健康领域,没有企业是孤岛。 面临战略机遇期,企业唯有从容施策,方可真正获得进入美丽新世界的入场券。 如何才能在机遇与挑战中分食大健康产业蛋糕?笔者认为,企业可以从新市场、新营销、新业态、新秩序等四个方面来着手。 新市场 上文已经提及,健康产业与卫生、健康事业的不同在于更注重市场。而市场的核心又在人,即人的健康需求。 如今,一提到健康需求,其背后的消费群体已不再局限于中老年人,而是全民健康、全面健康。 在《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为第十项行动,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则为第七项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