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查处长春某医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企业宣传视频中以消费者讲述亲身经历等方式明示和暗示某胶囊具有治疗心脏病、结肠炎、胃病功效,并在PPT课件和传单模版中宣称其生产的白酒是提高保健能力的加速器”“对由前列腺炎症引发的性功能障碍:阳痿、早泄、性生活质量低下有显著功效”等内容,而上述宣传内容对应产品为某胶囊(保健食品)、某类白酒(食品)、AWA抑菌凝胶(消毒用品)核定的功能、用途或适用范围中并不具备疾病的治疗功能。另查,当事人官方网站 “公司简介”中含有“通过AWA系列产品来实现防癌、治癌、控癌、抗衰老的目的”内容,经查,上述“AWA系列产品”并不具备癌症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 吉林通化市柳河县查处卓雅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店内摆放有体验床10张,当场有5人正在床上进行体验。店内墙壁上有电视机一台,正在播放该公司销售的床垫、玉磁枕具有治疗疾病功能的宣传视频。店内墙壁上悬挂有宣传示板,内容为“床垫不是让您买回去躺几个月治疗疾病,而是让您搬回去躺一辈子延长寿命”“世界五大长寿村之一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简介”。上述宣传内容没有相关实质性证明。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公司在经销床垫、玉磁枕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处以30万元罚款。 江苏无锡市查处宗汛涉嫌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租用位于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八士天富大酒店三楼作为会销场所,现场集聚了100多名老年人。当事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当事人正在向老年人推销“石墨烯保健枕”“红景天苷藏族被”。现场播放的宣传视频,宣称“石墨烯养生枕助眠安眠、活血化瘀,它不是治病,它就是通过决明子中药的作用,能够安神醒脑,促进脑部的血液循环”,宣传“红景天苷藏族被的填充物超能纤维和真丝面料里,用科学的方法精心浸入了红景天苷的成份,…,对身体有一定的养生功能,特别是心脑血管不是太好的…,它能够增强血管壁的弹性”等内容。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利用会议营销的方式推销商品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合并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共计201000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无锡市查处赫某某、宋某某等人组织传销案 基本案情:2019年5月份以来,有网民多次在人民网发帖举报无锡市滨湖区雪浪地区的安置小区内有人开展传销活动。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于2019年8月22日在滨湖区仙河苑、雪新苑、雪溪苑、周新苑等地开展集中查处行动,成功捣毁传销活动窝点150个,查获以郝某某、宋某某为首的传销人员200余人。经审查,郝某某在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间,其担任传销组织总裁,任命妻子杜某某担任传销组织财务总监,任命宋某某为区长,形成以老总、直接老总赵某、邢某某、宋某光等9人,大总管苏某、刘某某、窦某某等16人,职能总管冯某某、陈某某、姜某某等46人,申购总管王某、周某某等2人为核心的管理架构体系,在上述地区以“自愿连锁经营”“资本运作”为由,组织、领导芦某、唐某某、焦某某等200余人进行传销活动,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案件进展:因该案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 江苏溧阳市查处某医疗器械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某医疗器械公司通过“全世界80%的疾病是因饮用被污染的水造成的;全世界有12亿人是因饮用被污染的水而引发疾病;全世界每天有6000名儿童死于饮用被污染的水”“我国每年有160万人因喝水而致癌100万儿童因水污染而先天发育不足”“水污染已成为世界头号杀手”等骇人听闻的语言文字,夸大性地宣传水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而向顾客推销中优净水机。通过现场讲解PPT,宣传“葛宝”牌葛根提取物大豆磷脂软胶囊具有治疗高血压、高血脂、2型糖尿病、糖尿病血管并发症、急性脑梗死、颈性眩晕、老年痴呆等疾病的功能,为其后续销售“葛宝”牌葛根提取物大豆磷脂软胶囊做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公司的上述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 浙江杭州市查处杭州兴世亚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通过员工轮流口头宣讲或播放电脑内的PPT图片等形式,对前来免费体验产品的中老年人进行“百世乐”高电位治疗的推销。当事人在宣传的PPT中含有“安全性100%安全,老人、中年、小孩都好用,有效性:达到98.86%”等内容,同时宣传“百世乐”高电位治疗仪具有调解自律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和免疫系统防治各类慢性病等功能,并宣称产品适用人群为:失眠、神经衰弱、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人群,在经营场所内悬挂多个感谢锦旗。经查,百世乐治疗仪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该产品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经核准的适用范围仅为:对失眠、头痛、颈肩痛、腰痛、关节痛及便秘症有辅助治疗作用。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向消费者宣讲该产品的功能时,超出产品注册证核定的适用范围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20万元罚款。 浙江宁波市查处九百岁(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自2017年6月起经销“福芝灵”饮品、“祥芝灵”饮品和“轻醒”牌枸杞葛根饮品三种产品,销售中宣称:“福芝灵”饮品、“祥芝灵”饮品是目前国内唯一的高浓缩液态灵芝产品,所含灵芝有效成分分别高达90%和80%,是真正的“原芝原液”,有抗肿瘤、抗衰老、保肝解毒、保护心血管系统、抗神经衰弱、防治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等作用。“轻醒”牌枸杞葛根饮品“以长白山灵芝浓缩液为主要原料,根据灵芝世家祖传秘方精制而成的养肝、护肝保健食品。”“保护肝脏细胞,减少肝脏小叶中心空洞化及细胞坏死,提高肝脏活力;加快排除肝脏中的毒素,修复受损肝细胞;加速肝脏细胞的再生;促进胆汁的分泌和流动,促进脂肪的消化,预防脂肪积聚于肝;抗氧化,增加体内GPX及SOD含量,提升清除自由基的能力”。经查,当事人所售的“福芝灵”饮品和“祥芝灵”饮品实系凉茶类普通饮料,主要原料为“水、仙草、蜂蜜、γ-氨基丁酸”,产品不含灵芝成分。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万元。 浙江湖州市查处浙江汇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及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与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由朱氏药业公司提供配方生产百得吉奥牌筋骨冷敷凝胶(一类医疗器械)。公司通过发展经销商成为董事、全国总代理级别,由其再发展人员成为省、市、县级别经销商,被发展的省级、市级、县级达到全国总代级别,在全国总代级别内形成三层(一线二线三线)上线关系,上线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给付下线报酬。至被查获当日,当事人发展董事级别经销商20余人,全国总代经销商400余人,省级、市级、县级代理商1000余人,通过该模式销售百得吉奥筋骨冷敷凝胶产品货款达1000余万元。 另当事人所售“百得吉奥牌筋骨冷敷凝胶”在医疗器械备案时的预期用途为“用于筋骨不适引起的颈椎病、肩周炎、关节炎、腰椎突出增生、腱鞘炎、滑膜炎、腰肌劳损、肌肉拉伤、风湿类风湿等症状的降温,仅用于闭合性软组织”。而该公司经营场所内多处挂板宣传百得吉奥筋骨冷敷凝胶为公元前194年流传至今的古方,经现代工艺萃取改良升级而得,产品老少皆宜,公司墙壁上张贴有标语“调理疼痛首选品牌”。该公司的两个微信公众号“汇康科技”“百得吉奥”对其销售的“百得吉奥牌筋骨冷敷凝胶”功效宣称为“90%失眠症状改善率 99%颈椎病改善率 82%亚健康改善率 89%关节病痛改善率 90%女性宫寒改善率 ”“颈椎病--涂抹吉娃让颈部温暖,适当按摩疏通;风寒感冒--老人儿童都可使用,全背涂抹,排寒效果极佳;痛经--止痛效果极佳,有助于排除经血;胃炎肠炎--针对拉肚子,急性疼痛;失眠头痛--涂头部穴位并指腹按摩头部;宫寒--睡前可涂于脚步腹部腰部和臀部;湿疹--涂于患处,每天至少3次以上;疏通胸部--缓解疼痛,预防增生结节;调节内分泌:每天涂抹腰腹部位,调理妇科白带,预防子宫肌瘤”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相关依据。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