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期盼
执法部门尽快亮剑 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横空出世,对惩罚性赔偿进行了加码。同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给予了知假买假者合法的身份和权利。叶光等待的时机到了。 据了解,自新《消法》实施以来,还没有出现过高额索赔案例。“司法解释已经明确支持知假买假,既然支持,那我就用我的特长和经验来试一下。”叶光对记者说,此次买假行动,就是希望更多的消费者知道《消法》惩罚性赔偿条款,并让条款真正落到实处。 “如果我找商家私了拿了赔偿金就走,不去过问厂商是否改弦更张,对我来说问心有愧,因为这就相当于允许商家继续侵害这个市场。我更想通过自己知假买假的行动,换来消费市场环境的根本改善,通过行政执法部门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让更多消费者不再上当受骗。”叶光如是说。 目前,叶光已经向成都和北京两地的执法部门举报他所购买的虫草产品,他希望执法部门尽快对其购买的2笔共计36万余元的产品予以定性。 《消法》实施后,全国各地接连涌现多起成功索要3倍赔偿的案例,但金额大都较小。“我把这样的行为(36万余元知假买假)做出来了,就看行政执法部门亮不亮剑。如果不亮剑,消费者个人合法诉求的实现就会遇到很大困难,相关法律条文也会成为一纸空文。”叶光说,他想用36万余元的商品点燃3倍赔偿的火种,并希望执法部门能够吹上一股风、加上一把柴,让维权的点点星火最终能烧出不可阻挡的燎原之势。 “这个案件处理好了将有助于《消法》的普及,也是一个好的示范。消费者在遭遇欺诈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叶光买了几十万元的东西都获得赔偿了,我为什么不试一试?”在畅谈自己所期盼的愿景时,叶光显得很有信心。▲ (原标题:高额索赔给《消法》出了道题)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