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23日讯】(法制日报)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信息技术革命方兴未艾,推动了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和发展。从上世纪末开始,互联网在我国取得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十几年来,我国互联网在用户数量、交易规模、渗透程度等方面均居世界前列,已有1.3亿户家庭具备光纤宽带能力,3G网络已覆盖全国所有乡镇。截至2016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31亿(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互联网普及率达53.2%,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2016年,我国移动手机用户达6.95亿,增长率连续3年超过10%,移动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到4.69亿,比上年增长31.2%,手机网上支付比例由57.7%提升至67.5%,移动互联网与线下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 2016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23万亿元,同比增长25.5%,网络零售交易额5.16万亿元,同比增长26.2%,是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两倍多。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销售交易额近4.2万亿元,相当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八分之一,比2016年同期提高了近两个百分点,网络零售已成为带动我国零售业增长的重要动力。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促使我国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发生重大变化,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我国网络应用环境也在不断成熟,渗透率不断提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互联网正在向越来越多的行业和领域渗透,促进了各行业的调整和发展。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提出“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大数据资源,提升企业精准营销能力,激发市场消费需求。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建设电子商务售后服务质量检测云平台,完善互联网质量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退货难、产品责任追溯难等问题”。“互联网+”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了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