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姜燕京所在的冷冻冷藏专业委员会完成制定的《冷冻调制食品技术规范》(QB/T4891)和《冷冻调制食品检验规则》(QB/T4892)已经发布实施,有力地引导了食品企业规范生产,提高质量水平。其中对“冷冻调制食品”的定义为:“以谷物、豆类或薯类及其制品、畜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植物蛋白及其制品、果蔬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等为原料,配以辅料(含食品添加剂),经调味或不调味的制作加工,并采用与产品相适应的冻结工艺,在冷冻状态下储存、运输和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姜燕京介绍,该标准是对生产过程的技术要求,并不涉及具体的质量指标。 冷冻调制食品标签需明示 记者注意到,虽然我国目前发布实施了多项冷冻调制食品推荐性相关标准,但企业在包装标签方面都必须遵循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的规定。该标准要求:“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为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如干燥的、浓缩的、复原的、熏制的、油炸的、粉末的、粒状的。”也就是说,产品的包装标签上应该对产品的类别进行如实具体说明。 中国商业联合会标准工作部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遵循哪一个标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冷冻调制肉制品选用的仍旧应该是单一的禽畜产品,并非是将多种肉混合在一起后再进行冷冻或冷藏处理。例如,如果在冷冻调制羊肉中加入鸭肉、鸡肉,那就绝对不能叫‘调理羊肉’,否则就属于欺诈行为了。” (原标题:冷冻调制肉看清标示慎重选)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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