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打击传销的建议 工商机关要准确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集中整治传销人员聚集重灾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团伙,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工商机关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多方防控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准确把握权力边界,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考核工作要周密部署,从严要求,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致使传销频发、蔓延的要依照相关规定,对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行倒查问责。 广泛宣传,增强防范意识。要在人口密集的社区、村镇、学校、市场定期设立宣传咨询点,召开座谈会,广泛宣传传销的欺骗性与违法性,提升群众识别传销的能力,消除“传销暴富”心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报道整治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涉嫌传销的组织名称、特点,提示群众注重识别各种集会、讲座邀请,尤其是利用同学、亲戚等名义的邀请,避免落入传销陷阱。利用微博、微信、楼宇电视等新媒体,开设“微”课堂、搭建“微交流”平台、提供“微学习”服务,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总之,要营造抵制传销、远离传销的社会氛围。 构建防控网络,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把查处传销案件作为必修课,且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必须将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充分利用有关职能部门的举报网络,依靠群众,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建立暗访督查机制,每月从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暗访组,深入社区、乡镇、农村等区域暗访。执法部门可在一些小区门口张贴告房屋出租业主通知书,除提醒业主不得将房屋租赁给传销人员外,还可将涉嫌违规租赁的房屋号公示,让小区居民有所警惕,避免传销之势蔓延。▲ (原标题:行政刑事应有效衔接——关于新形势下打击传销的思考和建议)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