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9日讯】(中脉)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12 月 4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孙会喜与孙小玲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了上诉人孙会喜的上诉,维持了原审法院判决。最终结果是 :孙会喜名下登记持有的深圳市荣格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属孙小玲所有。 随着法院审判结果的公布,这一场从2016 年初就开始,到 2017 年尾结束的持续两年之久的直销界股权大剧终于落下了帷幕。但其中的曲折纠葛却不是一个判决就可以说得清楚、道得明白的。 离婚埋下的“雷” 众所周知,深圳市荣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格”)于 2005 年由孙会喜注册成立,并于 2013 年获得由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从 2013 年荣格开启直销板块,孙会喜就开始慢慢退出荣格管理层,而作为当时孙会喜妻子的孙小玲,开始登上了荣格的管理舞台。接下来,荣格竟在孙小玲的领导下突飞猛进,业绩大幅增长,保持着 50% 的年度增速。 然而就在 2014 年,孙会喜和孙小玲夫妻二人相传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并按照财产分割约定,荣格公司股份 100% 归属孙小玲。孙会喜和孙振国还分别签署了受孙小玲委托,暂时代孙小玲名义上持有荣格公司股份的《委托持股协议》。但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转折,就此对簿公堂。 2016 年双方离婚财产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终于有了结果,审判结果显示:一、确认被告孙会喜名下登记持有的深圳市荣格科技有限公司 87.5124%(出资额为 7008 万元)股权属于孙小玲所有;二、被告孙会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名下登记持有的深圳市荣格科技有限公司 87.5124%(出资额为 7008 万元)股权过户登记到原告孙小玲名下。事已至此,荣格的股权归属本应随着离婚判决的生效尘埃落定,但孙会喜却用一系列动作来对抗此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