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进展:目前查明该案涉案金额上千万元,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人,经初查受骗老人已达383人。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多,涉案区域较广,该案已由巴中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侦办。 二十三、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查处薇姿美容院强制消费涉恶行为案件 基本案情:当事人采用团伙作案,高价短租营业场所流动作战方式,在大街小巷向中年妇女发放含有“美白祛班治疗 ……抗衰治疗补充胶原蛋白、提升松驰皮肤 改善晦暗肌肤、淡化皱纹。仪器优点:见效快、发全性高、无副作用”等内容的宣传体验卡片,进行虚假宣传;对有意向的潜在客户,则进行诱骗消费、恐吓强制消费,骗取顾客钱财。同时,其使用的SYA麻醉药膏为局部麻醉使用药品,未经批准生产进口。 案情进展:市场监管部门在县城张贴了相关退款通知,责令该美容院对“营业款”进行清退,截至4月22日已清退78.0258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并刑拘1人,网上追逃1人,传唤涉案人员11名。 二十四、四川省大邑县查处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和无证经营食品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为了推广和销售旋磁式糖尿病治疗仪(二类医疗器械),除了摆放旋磁式糖尿病治疗仪等设备让老年人体验外,还在体验区墙体上悬挂含有“世界首创,全球没有竞争对手,20年无人能复制,全国唯一拿到恢复胰岛功能广告批文”等内容的宣传牌,但当事人对上述宣传用语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还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蜂王浆、核桃粉及各种调味品等食品。截至检查之日,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共计70种,货值金额合计65375.6元,违法所得合计28385.09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对其提供体验的医疗器械和销售的食品进行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当事人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没304511.89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五、四川省成都市查处誉美医院发布虚假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网站上发布的“中西医科 三联疗法”中有如下内容:“自然免疫平衡三疗法,云集百余名海外医学博士专家组成公关团队,历经二十多年临床实践,逐步创立完善的一套独具特色的肾脏病糖尿病系列治疗方案,其目的在于调整肌体平衡,抑制免疫反应阻断肾纤维化,改进和恢复肾功能,其全新的理论体系与卓越的临床疗效是对肾脏病糖尿病研究重大贡献”,“自然免疫平衡三联疗法阻断肾脏纤维化,是我院特色治疗的核心竞争力:它不但能阻断肾脏纤维化进程,还能对受损肾脏组织修复,恢复肾功能,只要修复到位不易复发”,“我们的治疗特色是:阻断肾脏纤维化+中西结合修复肾脏=不易复发”。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广告内容真实性的验证材料。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56万元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5起“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 责编:小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