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去年3月,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雨花台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民宅疑似是在从事违法直销活动。该分局调查后发现,某直销企业直销员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设立直销网点,从事产品销售活动。随后,工商机关取缔了这一违法直销窝点,并罚没15万元。 这只是工商机关直销监管执法的一个缩影。据悉,201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公众举报投诉较多的数家直销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和提醒告诫,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直销违法案件117起,涉案金额1314万元。 各地工商机关在做好行政指导和制度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强化直销监管的举措,提高了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新疆自治区工商局为例,该局对在疆直销企业进行分类监管,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悉,该局的做法是:由自治区工商局每年根据各在疆直销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受到表彰奖励、履行社会责任及违法违规和行政约谈(含警示、告诫等)等综合情况,动态确定对各个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监管类别,监管类别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为诚信经营,行为规范,年内受到有关部门表彰,积极开展公益活动,较好履行社会责任,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疆直销经营者;而D类为经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在疆直销经营者。工商部门对不同等级的直销企业实施不同方式的监管:对A类在疆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每年至少巡查一次,对B类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对C类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对D类每2个月至少巡查一次;对其报备的培训会议等,到会跟踪检查并开展宣讲率不少于报备总数的100%。 记者了解到,针对目前直销市场存在的夸大虚假宣传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今年二季度,国家工商总局还将组织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原标题:工商机关三管齐下规范直销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