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1日讯】(记者 肖潇)查处直销“挂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动了真格。针对有关研讨会上传出“挂靠有合理和不合理两种”的说法,“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采访了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专家欧阳文章。他认为,直销“挂靠”根本没有所谓的“合理”一说,政府查处“挂靠”也根本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最近在北京召开的一场研讨会上,有人私下说直销“挂靠”是有合理和不合理之分的。所谓“合理”,就是“挂靠”方与直销企业的奖金制度相同,并与直销企业重新成立了新的公司,就可以认定为“合理挂靠”。欧阳文章认为,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在直销“挂靠”问题上,没有什么“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即使与直销企业成立了新公司,并使用同样的奖金制度,也没有改变‘挂靠’的性质,哪有什么‘合理’之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调查掌握直销企业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一是直销企业与本企业以外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等主体签订只能销售该企业产品的合同,或者通过合作、包销等形式形成了事实上的挂靠关系。二是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并非以销售产品为目的,而是以各种资本项目运作、投资返利分红、股票或者期权等为载体,以资金盘的形式运营。三是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均是以该企业的名义、以直销经营许可证为幌子、以开展“直销经营”为借口,许以高额回报,引诱、哄骗相关人员参与。四是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存在《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违法行为或者第26条规定的为传销行为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 欧阳文章指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通知把直销“挂靠”的行为已说提清清楚楚,也就是说凡是“挂靠”的,以及“挂靠”以后的各种行为,都是违规甚至违法的。他告诉“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通知》罗列的直销“挂靠”四种情形,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这就是借用直销经营许可证。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的“挂靠”行为,根本原因这些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看中的不是直销企业,看中的是直销企业手中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他进一步说,过去有许多传销公司、传销团队和传销人员,被公安、工商查处后就到处找“出路”。而这些传销公司、传销团队和传销人员又通过第三方(咨询机构、一些专家、媒体)牵线搭桥,改头换面“挂靠”到直销企业,在“保护伞”下继续从事传销活动。第三方也从中捞到了“好处”,甚至参股直接参与“挂靠”。“第三方作推手,是直销‘挂靠’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政府在查处直销‘挂靠’行为时要关注到这一点。” “挂靠”方与直销企业的奖金制度相同,并与直销企业重新成立了新的公司,是不是属于“合理挂靠”呢?对“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的提问,欧阳文章直接加以了否定。他说,按照《公司法》和《直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直销市场的主体是直销企业,直销企业与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重新合办新企业,其不是直销企业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即使是由直销企业负责人当新公司的法人,并占有51%以上的股份,也不能把新公司当成是直销企业。所以,从法律和法规的角度看,新公司以直销企业名义做营销,这就是一种“挂靠”行为。至于使用直销企业的奖金制度,也不是新公司所谓“合理挂靠”的理由。因为,新公司不是直销企业,只要使用直销企业的奖金制度,就属于违规或涉传的行为。 “‘挂靠’危害性很大,政府在查处时相关直销企业不要讨价还价,应该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整改工作。”欧阳文章对“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说,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和当地的有关部门,对“挂靠”问题严重的直销企业进行巡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有的直销企业“挂靠”问题相当严重。比如,直销业绩主要来源于“挂靠”方,销售的产品也主要来自于“挂靠”方,自己企业的产品销售业绩少得可怜。再比如,有的直销企业这几年来涉嫌传销的案件不断,而主要问题就出在“挂靠”方的违规或涉传。“不要再分什么‘合理挂靠’和‘不合理挂靠’了,监管部门已掌握了有关直销企业大量的情况,在查处时讨价还价是没有用的,还不如主动配合、主动整改。”欧阳文章如是说。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