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已有数百名消费者因此遭受到不同程度的财产受骗损失,更多云集的用户接到了诈骗电话,而受骗金额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不少遭受诈骗的云集用户向记者表示,从消费者被诈骗的情况来看,云集存在严重的信息安全隐患,消费者在云集消费之后,包括个人姓名、电话、收 货地址、消费金额以及交易时间等详细信息便遭到泄露。此后,更是有部分用户接连收到诈骗短信和诈骗电话,令人防不胜防。 相关律师表示,云集应当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被侵害一事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监管部门责令整改而云集APP拒不改正的,那么,云集APP平台涉嫌拒不履 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犯罪,此为其一。其二,如果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系云集APP内部员工的个人行为所致,那么该员工个人因为实施了非法提供或者销售公 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云集被指销售假货 消费者供图 据投诉者跟记者表示,2018年双11活动后,云集接到大量客诉反馈其在卖的浪莎系列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如破洞、污损、线头、裤袜长短不一等问题。然而, 云集平台在双12期间仍然销售大量假冒伪劣的浪莎系列产品,并没有因为双11消费者反映的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停止销售。 “ 双12过后,该产品仍销量巨大,投诉量剧增。后台平台投诉非常多。云集迫于巨大压力,于12月13日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上门对仓库内的库存品进行验货,结果不良率达22%。更令人没想到的是,云集并未理会消费者的投诉,有消费者向浙江省工商投诉大量投诉,12月15日,浙江省工商对云集双12期间订单量巨大的6款产品进行验货,结果4款不合格,但是云集仍然继续给消费者发货。”投诉人跟记者表示道。 据悉,云集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5万单没有发货,对客户补偿款大约50万元也没有及时赔付。随后,云集将责任推给其经销商,以合同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为由终止合同,并不给经销结清货款。与此同时,消费者投诉并没有给予解决。 对此,相关律师跟记者表示,在消费者面前,电商和具体商户共同承担着“经营者”的角色,都需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设定的所有法律义务。而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2013年第二次修正时特别增设条款,明文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该法,即便在平台提供者不知道商户售假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提供商户的有效信息和联系方式,或者平台提供者作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消费者都可直接请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