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缴二手房评估费 众所周知,用户在进行二手房贷款时,都要支付一笔评估费,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让利于民,减轻借款申请人的负担,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2019年9月16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二手房评估费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具体来看,组合贷款的评估费,由贷款受托银行承担,非组合贷款由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借款申请人已交纳的二手房评估费予以返还。 在去年9月16日时间点之后申请贷款的,之前已经交了评估费怎么退费?据了解,贷款放款银行会根据借款申请人留存的联系方式主动与借款申请人取得联系并登记核实,同时借款申请人也可自行联系贷款放款银行进行登记备案。为方便借款人,非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退回至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由各贷款放款银行与借款人确认退回方式。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该政策的出发点就是为了降低公积金使用方面的成本,体现了减费的导向,也使得公积金的贷款更加顺畅。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用看,大约为几百元的成本。从今年疫情下的购房者角度看,类似费用节约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严跃进进一步提醒称,后续要防范部分中介炒作政策的风险。尤其是借此类政策渲染政策放松的倾向。 不再提交纸质申请表 除了账户余额可冲抵还贷、免缴二手房评估费外,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宣布,自7月1日起,将启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2020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2020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核交接表(2020版)》以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动产权证书>收证合同(2020版)》。 借款人申请办理贷款和变更业务时,不再要求填写和提交纸质申请表单。此外,若借款申请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则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 新上线的合同进一步简化了申请人办事材料,申请贷款或变更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填写和提交纸质申请表单,贷款业务文书单据从25项减少至16项,其中需要借款人签字的单据减少了6项。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减少了9份,分别为:办理新建住房贷款申请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和借款申请表,办理二手住房贷款申请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和借款申请表,办理四类贷款变更业务对应的4个变更申请表,办理延长借款人贷款期限的《借款人延长借款期限审批意见书》。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材料进一步简化,办事时限也进一步压缩。网上贷款变更申请的审核由3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文件的出台,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获得更优质服务体验的同时,也切实增强了贷款风险防范能力,确保资金运作安全。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原标题:便民新政出台 北京公积金也有“冲还贷”了)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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