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桂林:根据案件规模,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2018年6月11日,桂林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征求《桂林市打击传销活动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据悉,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按照涉及罚没物资或款项金额,将举报分为3个等级举报:一级举报。违法事实完全清楚,已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积极协助现场查办活动,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案件涉及罚没金额在15万元以上;二级举报。有违法事实,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案件涉及罚没金额在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三级举报。尚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但已取得部分重要证据,仅提供查办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报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案件涉及罚没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 对举报人,依据举报等级,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对三级举报,给予200元至1000元奖励;对二级举报,给予1000元至1万元奖励;对一级举报,给予1万元至10万元奖励。 (临桂区打传办执法现场) 7 长沙:对关键线索最高奖励5000元 2018年7月15日,《长沙市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实行,举报奖金最高5000元。该办法由长沙市工商局、长沙市公安局共同印发,由长沙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法》明确,举报人举报线索查处10人以下传销组织、传销窝点或授课场所的,可获奖励 200元;根据举报线索查处因传销引起的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可获奖励1000元;根据举报线索查获本区域传销组织主要头目,对摧毁传销组织起到关键作用的,可酌情奖励2000 至5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需实名进行举报,其举报的案件,需发生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且其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掌握,经查证属实后有处理结果。该奖励办法实行“一案一奖”,即同一案件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最早举报;多人同时举报同一问题的,奖金平均分配。 8 秦皇岛:可按照传销窝点人数给现金奖励 2018年9月6日,秦皇岛市试行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进行举报,同一线索重复举报的,以第一个举报者为奖励对象。 举报应当实名举报并经市打传办调查属实的,市、县 (区)打传办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一个传销窝点5人(含5人)以下传销团伙的,奖励30元;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两个以上传销窝点6至10人(含10人)以下传销团伙的,奖励60元;11至30人(含30人)的奖励100元;31至50人(含50人)的奖励300元;51人以上的奖励1000元;根据举报线索查处涉嫌犯罪的传销组织者和传销主要骨干分子的,奖励3000元。 9 宁夏:单案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11月7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宁夏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宁夏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管理办法》,12月1日起群众举报传销线索可获得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新《办法》完善了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工作体系:对举报奖励资金的发放条件、程序、措施进一步细化,使之更具操作性;把利用网络组织或从事传销活动在列举传销行为中进行了单设,旨在加强网络传销查处力度,有效遏制网络传销在宁夏的蔓延势头;为了更好地发挥街区、社区群众参与到打击传销工作中来,将平安志愿者、打击传销志愿者纳入发放奖励范围;将举报奖励细化为举报传销案件和举报传销窝点两种:对于举报传销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充分吸取相关部门成熟的举报奖励机制经验,由打击传销执法部门根据其罚没金额进行等级评定,具体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单案举报奖励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低于500元;对于举报传销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金额为500元-1000元。 (宁夏贺兰开展打传百日攻坚整治专项行动) (原标题:政事|1万,5万,10万,30万……多地出台举报传销奖励办法,看看都能拿到多少?) 责任编辑:小沫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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