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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百亿元“鑫圆共享”传销案宣判44人被判刑

时间:2019-10-21 15:17来源:央视网 作者:央视网 点击:
10月18日,四川一起涉案金额103亿余元的“鑫圆共享”网络传销案宣判。

【直报网北京10月21日讯】(央视网)10月18日,四川一起涉案金额103亿余元的“鑫圆共享”网络传销案宣判。

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志伟等4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杨志伟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本案其他4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被告人杨志伟、庄健、宋世平等44人以发展共享经济的名义,非法设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鑫圆共享经济组织”网络平台,陆续设立了房产、建材、传媒等多个产业中心。以购买共享积分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并采取召开会议、举办大型演唱会、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宣传等方式在全国各地发展代理商和会员,各级代理商和会员的获利全部来源于后期会员的会费。截至案发,参与“鑫圆共享”的注册会员达20万余人,涉案金额103亿余元。

四川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审判长 刘礼斌:被告人假借发展共享经济的名义,以消费共享服务为名,引诱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推荐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4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丹棱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杨志伟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对本案其他43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和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注册800家空壳公司 打造百亿传销骗局

那么这个诈骗犯罪团伙又是如何打造起这个涉案上百亿元的传销骗局,让20万余人上当受骗的?近日,四川省公安厅公布了该案的具体细节,提醒公众有类似的情况切勿上当。

2017年8月,四川省眉山市公安经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眉山市东坡区的鑫圆商城共享传媒眉山分公司涉嫌传销活动,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侦查,警方发现,自2016年7月以来,杨志伟等人通过设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注册成立四川鑫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鑫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陆续在全国多地设立以“鑫圆”、“共享”为名的八百多家空壳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刘辉:为了给自己造势,首先会举办一些年会、晚会,在这些年会和晚会上面,他们会发奖金、豪车,这些正是他们骗局中的一环。

同时,杨志伟等人还以所谓消费返利为噱头,通过鑫圆共享商城网络平台,大肆拉人头入会。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刘辉:造势方面,冒充国家官网平台,有许多他自己在境外注册的央企来给自己造势,实际上这些全是空壳公司。第二打着共享经济的名义,让人们有一种不劳而获,获取报酬的这种方式,但实际上不是真的共享经济,他实际上一种采用庞氏骗局的方式,实行的网络传销,以拉人头返利的方式进行的一种传销。

2018年1月22日,四川省公安厅调集成都、眉山500余名警力对该传销组织的多个办公地点以及核心人员居住地进行集中收网。这一涉案金额上百亿元的传销团伙被警方摧毁。

(原标题:涉案百亿元“鑫圆共享”网络传销案宣判44人被判刑)

责编: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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