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按照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规划引导,强化信息支撑,完善监管体制和法治建设,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 1.全面落实规划部署。按照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要求,把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予以落实。发挥市场监管部际联系会议制度作用,研究制定2018年规划实施工作要点,推动跨部门跨领域重大任务的落实。加强规划的跟踪督导,做好年度报告和中期评估工作。各地要做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2.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要求,支持市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对规范综合执法、科学划分事权、加强基层建设的配套政策研究,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加大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力度,统筹发挥“两报两刊”、总局网站以及新媒体作用,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及时有效落实到基层。 3.完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立法修法进程。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评价,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建设,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运行。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4.抓好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信息化系统的整合、优化、完善和应用,全面巩固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成果。基本建成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一期)工程。加强大数据监管,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增强市场监管智慧化水平。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并开展试点工作,以信息共享促进管理优化,以信息开放促进服务提升。完善工商和市场监管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环境形势分析。 5.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树立国际化市场监管理念,用国际视野审视市场监管规则和市场监管效应,提升市场监管国际化水平。以“一带一路”落实年为重点,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国际规则制订,全方位推进企业注册、竞争执法、消费维权、商标品牌保护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开展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标合作论坛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