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29日讯】(北京商报)(记者 赵述评 实习记者 蔺雨葳)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活动,将网络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纳入监管范围。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 : 网络直播带货必须提供回看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明确禁止 “刷单”、“删差评”、“虚构现货”等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刷单,删差评,或利用虚假的标价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使用虚假的广告宣传,不得有虚构现货、虚假预订、虚假抢购等虚假营销行为。 此外,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拟规定: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向其发送广告及其他商业性信息。经消费者明确同意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免费、简便的拒绝接收方式。消费者拒绝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发送,并不得更换名义后再次发送。 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截图 (原标题:网络直播将出新规:带货须有回看功能 不得删差评)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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