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点的单店销售数据和税收难获取 资料显示,丸美主要从事各类型护肤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产品品牌包括 “丸美”品牌和 “春纪”品牌。其中,“丸美”品牌定位为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高端护肤品牌。公司广泛在二三线城市与国内外护肤品牌展开竞争,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经销收入分别为9.29亿元、9.96亿元和10.9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5.39%、92.63%和92.02%。 发审委提出:“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经销模式下,发行人经销商网点的分布、网点单点销售额等情况对照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合理;报告期发行人前十大经销商的纳税情况、期末存货情况,对照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合理。” “发行人网点分布应该是比较好统计的,当然需要关注网点分布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分布的情况,比如集中分布现在发行人所在区域或者发行人亲属的区域等。”有投行人士认为:“但是,网点的单店销售额数据很难取得,经销商理论上没有义务向发行人提供这些资料和数据,本身经销商可能就有一些税收考虑或者其他因素,完全不会因为经销你的产品就满足你的所有要求。类似的,对于前十大经销商的纳税情况、期末存货情况,如果真的要求中介机构核查这些内容,那么可能很多项目都没法满足要求,自动就会打退堂鼓了。” 根据预披露文件,北京美妮美雅在2013年没有进入丸美的前五大客户,2014年是第三大客户,2015年跃升到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从4950万元增加至9279万元。 对于美妮美雅在丸美收入占比中的快速提升,发审委提出:“请公司说明北京美妮美雅商贸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增速远高于其他线上经销商增速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对北京美妮美雅的核查过程,进一步说明北京美妮美雅的库存、销售流向等情况,美妮美雅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