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月23日讯】(中国消费者报 董峻 谭谟晓)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消费面临哪些新特点?新业态和新营销模式催生了哪些新的消费方式?面对互联网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推动的消费新变化,消费者维权方面面临哪些新变化、新挑战? 1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张茅接受记者专访,系统阐述了消费维权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以及消协组织如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新思路。 让百姓愿意消费、敢于消费 随着百姓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从以往过于依赖出口和投资拉动,向更多地依靠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转变。在消费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仍时有发生。“人们每天都在消费,涉及衣食住用行。有消费,就有矛盾和纠纷产生的可能,消费纠纷看似小事,但处理不好就会损害群众利益。”张茅说:“希望百姓愿意消费、敢于消费,就必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通过消费维权,及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在张茅看来,这不仅是为保护消费者个体利益,也维护了整个社会公共秩序,预防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他说,消费维权事关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是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重要保障。有了消费者的满意消费,才会有消费经济的快速发展。 如今,消费者对生活品质和消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社会矛盾也从传统的消费领域扩展到新的消费领域。近年来,网络购物、“双十一”都成为消费和维权中的热点。“近两年网购投诉逐年上升,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等问题已成为网购的突出问题。”张茅说,在网络市场监管方面,工商机关将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从事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传销、虚假广告发布等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非法主体网站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