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0月8日讯】(《分销时代》)反传销组织存在的合理性已经无需多言,面对当前的诸多问题也必须正面直视。要想告别野蛮生长,就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 7月30日,在同学交付了1.6万元的费用后,被骗进传销窝点整整七天的广西籍小伙李楠终于被反传销人士解救,在看到同学后低头大哭。 关于具体的解救过程,《新京报》上有详细的报道,然而引起广泛讨论的问题是民间反传销组织身份的合法性和收取1.6万元的合理性。网上支持和反对的观点皆有:支持者认为,“只要把人弄出来就好,1.6万元救出人总比被害得倾家荡产的好。传销就是毒瘤,也怪打击力度不够。”而反对者则表示,“这一万六反传销组织是不会独吞的!怎么也要给传销组织六千吧!反正两家都有得赚,才可以达成一种默契的协议。”也有中立的观点:民间反传销组织到底是什么性质,是以社会组织的名义来做,还是以企业或其他的形式来做?如果是前者,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看1.6万元是否是合理必要的支出;如果是后者,属于市场行为,你情我愿,无可厚非,这才涉及到第二个问题,即这种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 弥补缺失 有存在价值 以“鼠窝捞人”与“反洗脑”为主营业务的反传销协会,并不是第一次在媒体上出现。近年来,传销类案件骤然增多且其犯罪手段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尽管关于传销的法律法规早已制定,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由于种种原因落实不到位。监管有漏洞,法律不完善,才有了传销生存的土壤。此前的新闻报道中,有误入传销组织人员的家人想要通过报案的方式寻求解救,但却因为所能提供的信息太少导致警察无法立案,于是救人心切的心理顺理成章地助长了民间反传销组织的成长。从2006年起,各类反传销协会、网站、联盟等民间反传机构开始出现,这些机构多由一些曾经深陷传销的人员所创办,接受解救被困者和反洗脑的求助。 从事实而言,在各类传销组织难以禁绝的情况下,各种民间反传销机构作为执法部门打击传销活动的补充,有其存在的必要和价值。日前,光明网针对“您认为民间反传销组织该不该存在?”开设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高达七成的网友选择支持民间反传销组织的存在。究其原因,网友觉得是因为在打击传销组织方面相关执法机关失责,执法部门之间由于职责分工不明确,出现来回扯皮和推诿责任的现象,导致了大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将反传销组织当做求助者的最后一根稻草。新时期的传销活动,还会通过洗脑对传销者进行精神上的控制。就算当地警方用尽全力解救,恐怕也没有办法再承担其“反洗脑”的重任。这时候由曾经身陷传销组织,了解传销组织洗脑方式的人来进行“反洗脑”,在人们看来,未尝不是一种补充方式,这些都让反传销组织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 |